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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人看过2024-01-16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129人看过2024-01-16

    1、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

    3、公示清算组信息

    4、通知公告债权人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 5171人看过2024-01-16

    企业状态存续是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一)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二)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三)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四)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五)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六)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七)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八)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 167人看过2024-01-16

    解散公司诉讼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296人看过2024-01-16

    公司转让的具体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包括:公司的类型、注册资金数额、公司性质、是有限的,还是股份制等等计算费用。

    一、公司转让,也是股权转让,涉及到印花税、所得税、契税等。若是转让方属于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依照20%税点缴纳。若转让方属于公司,就需涉及的税费较多,内资公司转让股权涉及到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变更当中有可能会产生手续费跟资料费用等等

    二、其实对于想要或者需要把公司转让出去的企业来说,直接找代理转让公司就十分方便,代理转让公司会依据实际情况给你的公司进行估值,给出一个转让出价,之后由转让公司帮你寻找公司买家,找到买家确定购买以后,办理完股权转让就能收到费用了,转让方是无需要其他费用的,要做的就是等着收钱即可。其中公司的转让费用要依据你公司的注册年限,公司经营类型,注册资金,有无债务,有无不良记录等一系类的因素确定转让费用。若是自己去找工商部门注销的话,不仅费时,还要自己承担一些注销过程产生的费用。

  • 141人看过2024-01-16

    1、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2、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清算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主观上,必须是恶意故意或重大过失,即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并进而损害债权人利益,-般表现为故意侵占公司财产或故意以不合理的低价处置公司财产等情形;客观上,必须造成了债权人的损失,即其行为造成了公司财产的损失并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 130人看过2024-01-16

    1、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

    3、公示清算组信息

    4、通知公告债权人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 1748人看过2024-01-16
    1、公司存续属于正常经营,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注销或者吊销。
    2、企业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被称为存续企业。一个企业接纳其他企业(目标企业)加入本企业,目标企业解散,接纳方继续存在(称为存续企业).企业兼并是以收购方式进行的,即通过收购目标企业全部股权取得对目标企业百分之百的控制权后,将目标企业解散并入。其他业务重组后形成相应的企业合称为存续企业。
  • 149人看过2024-01-16
    股东怠于清算,根据造成的结果不同有两种责任形式。

    第一种是股东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怠于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应当在其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是与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怠于清算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相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118人看过2024-01-16
    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以及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具体如下:
    1、接管破产企业(人、财、物、文档、资料、印章等);
    2、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3、刻制并负责保管、使用清算组印章;
    4、决定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解除;
    5、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6、对破产企业进行审计、评估、变现、处理、分配,出具审计等相关报告;
    7、审核破产债权,并制作债权清册;
    8、清理债权债务,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9、聘请必要的工作人员;
    10、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11、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批准执行;
    12、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3、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14、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15、对破产企业于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申请追回财产;
    16、清理银行账户,开设清算组账户,负责破产企业日常支出及破产费用支出。
    17、编织破产财产目录;
    18、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19、出具破产原因报告;
    20、提请终结破产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等事宜;
    21、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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