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想要获得专利权是必须要进行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整体流程相对是比较复杂的,过程中间有许多需要专利申请人注意的地方,这也是许多申请人寻求代理机构帮忙代理申请的原因。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进行专利申请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进行专利申请时需要注意的地方
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我们在进行专利申请时,都知道专利申请的文件和撰写都是有特定的要求的,由于申请文件比较重要,而且审批流程也是比较严谨的,一般人在这方面不专业并且没有相关经验。
2.专利申请的受理
当我们将专利申请文件提交上去,专利局收到申请书后,就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会确定申请日并给与申请号,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
3.专利申请费的缴纳
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后,可以将申请费用直接缴纳给专利局收费处或者代理机构,或者也可以通过银行和邮局缴纳,在缴纳过程中一定要在相关回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
4.专利审批程序
专利主要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类,发明专利申请持续时间会比较长,相对较复杂,主要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五个阶段,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整体申请花费时间比发明专利申请要短些。
5.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必须按照要求在两个月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之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反之则会被视为放弃。
6.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成功后,每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将缴纳下一年的年费,如果期满未缴足或未缴纳,专利局就会发出缴费通知书,必须要在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缴纳完成,而且还需要缴纳滞纳金。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但是警告函有威慑作用,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政查处:专利权人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在行政查处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北京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北京有限公司%的股权共万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
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北京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
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北京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
与承担。
3、乙方承认北京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
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
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法人独资股东一般情况不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但如果法人无法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清算时,股东没有分到钱的,如果公司本身没有财产剩余的,不能主张分配财产。如果有剩余财产不分配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