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你不能和用人单位就调岗达成一致,估计用人单位可能会引用第四十条第(三)款,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1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商标注册转让的相关内容,华律知产顾问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
注册商标转让是什么
所谓商标转让,就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行为。
一些企业在商标被核准注册后便置之不理,商标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一些想要注册商标的企业,却因不愿耗费精力准备申报材料,或不愿花费将近一年的时间等待审批,始终与商标无缘。通过宣传商标转让相关法规和流程,商标转让既促进了企业品牌创建,又帮助企业盘活了资产。
注册商标转让如何办理?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注册商标转让费用多少?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注册商标转让是什么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你不能和用人单位就调岗达成一致,估计用人单位可能会引用第四十条第(三)款,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1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不直接辞退员工调岗是不允许,公司调岗变相辞退是不合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可以继续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也可以终止合同,要求二倍的经济赔偿。
公司不直接辞退员工调岗是不允许,公司调岗变相辞退是不合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可以继续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也可以终止合同,要求二倍的经济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即使是在法定情形下辞退员工,那也要看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是在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辞退,即过失性辞退,那么按照规定并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格外也要注意,若是员工有《劳动合同法》中相关规定情形的,那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即使是在法定情形下辞退员工,那也要看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是在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辞退,即过失性辞退,那么按照规定并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格外也要注意,若是员工有《劳动合同法》中相关规定情形的,那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采取了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劳动合同解除的;
八、劳动者开始依法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
九、劳动者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终止用工的;
十、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采取了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劳动合同解除的;
八、劳动者开始依法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
九、劳动者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终止用工的;
十、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