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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出售固定资产,应按其销售额计算交纳营业税;销售设备缴纳增值税。

    2、具体账务处理是: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计提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2)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计算交纳税金时,企业销售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应按其销售额计算交纳营业税;销售设备缴纳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如果是设备)

    (4)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期间)

    (7)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借: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因为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 442人看过2024-01-17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知识产权权利一共包括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专利权人的权利: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

    5、专利权人的义务:实施专利的义务、缴纳年费的义务。

    (二)商标权

    1、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

    2、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

    3、商标权的客体: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4、商标权人的权利: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

    5、商标权人的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

    (三)著作权

    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

    2、著作权的主体:指著作权所有者,即著作权人。包括作者、继承著作权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国家。

    3、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它是由作者创作并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能够复制的智力成果。

    4、著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我国民法总则当中对于知识产权权利一共包括哪些这一问题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当然还有一些法律上认为属于知识产权的种类。所谓的知识产权,也就是经过别人注册的,经国家认可是属于个人的,小说,发明,或者是商标等,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知识产权权利一共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17
    原则上公司的经济纠纷由公司承担,股东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非法转移公司资产等行为,则股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会执行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起诉股东的情形如下: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告股东的诉讼。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要把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要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286人看过2024-01-17

    外观专利作为三大专利类型,似乎总是处于边缘位置,很多人认为作用不大,便忽略了对其的申请注册。但是,存在即合理。外观专利申请也有它的大用处。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在长沙外观专利申请的技巧都有哪些。

    在长沙外观专利申请的技巧

    1、部件申请,优于整体

    若专利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装而成,在申请人预算允许的前提下,将整机拆分成具备授权前景的多个部件,分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会是更好的选择。

    2、设计要点,尽量简写

    一个设计要点写着“形状、色彩和图案”的专利,几乎是在宣称:我只是想要这个外观设计能被授权,并没有维权的打算。设计要点写的越多,专利保护范围越小,越容易被规避。

    3、若无必要,不用色彩

    在能获得授权的前提下,外观设计说明书中避免请求色彩保护。部分申请人认为,请求保护色彩能使专利与自己的产品更接近,起到更好的保护效果。事实上,一旦这样做,他人可能仅需改变产品颜色就能规避专利。

    4、形状创新,申请形状

    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均有创新,可将产品在形状上的创新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产品的颜色和图案容易被改变,对产品的外观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申请不具有色彩和图案的形状外观设计专利,能争取到更大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5、外观版权,交叉申请

    很多申请人认为,产品外观已通过版权登记而获得了保护,就没有必要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事实上,后者的保护力度和赔偿力度要大得多。仅通过版权维权,权利人获得的赔偿费用可能低于侵权人获得的利润,导致侵权人铤而走险继续侵权,或赔偿额不足以平衡权利人的维权支出(时间、金钱、精力),打击权利人的维权积极性,甚至放弃维权。所以仅有版权,无法达到有力的保护效果,建议外观设计专利和版权登记同时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在长沙外观专利申请的技巧都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06人看过2024-01-17

    股东单纯的身份是股东,那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115人看过2024-01-17

    作为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3、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 100人看过2024-01-17

    是无效的。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未追认转让的其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就是无效合同。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外资股权转让限制有:1、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3、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

  • 232人看过2024-01-17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需要进行会计核算,根据法律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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