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408人看过2024-01-17

    从商业发展品牌建设的长远打算,注册商标是很有必要的,商标注册就是指商标的所有人为了获得商标的专用权,将该商标依法按照规定的注册条件、商标注册原则及注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审核后批准可以注册的法律事实。下面华律知产就给大家简析商标注册原则是什么?

    简析商标注册原则是什么

    商标注册原则

    商标注册原则:

    (1)自愿商标注册和强制商标注册的相结合原则。在我国大部分的商标采取的都是自愿注册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运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如果没有核准注册的商品,就不能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2)商标注册的显著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该具有显著的特征,便于识别与其他商品的区别。

    (3)商标的合法原则。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来申请注册商标;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将不允许注册并禁止使用。

    (4)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对商标注册的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一定要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禁止抢注商标的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用不正当的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否则将不允许注册。

    以上就是关于简析商标注册原则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17

    对用人单位降薪可否提出劳动仲裁

    对用人单位降薪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调岗降薪属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所以是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权转让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

    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公司能回购股东的股份,但是只能在法定的情形下,比如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法律依据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100人看过2024-01-17

    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1、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约定,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合法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并要求工资,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债权是将国有股从股票形态转为债券形态,从而减少总股本,在流通股不改变的情况下,提高流通股的比例,达到股票全部流通的目的。股权转债权的具体办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国有股权转为债权。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债务,既可以分期偿还,又可以通过可转换债券形式上市交易,具体转债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股权转为债权:

    1、需要减资手续,算是股东撤资,企业减少注册资本。

    2、股东可以转让股权,企业做股东变更手续,转让款作为债权放在企业里。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份转让一般是指公司股东将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在完全转让的情况下,转让方不再是公司的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的股东权益,受让方享有转让部分的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一般包括股份回购和并购。

    股份转让的方式是什么

    (一)记名股票由股东通过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和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公司决定分红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对上述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转让无记名股票,转让效力发生在股东向受让方交付股票后。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并要求工资,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20人看过2024-01-17

      1、用工类型不同:兼职合同即为非全日制用工;全职合同即是全日制用工。

      2、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

      3、合同类型不同: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