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申请阶段,需要准备的资料,
1、个人注册的话,需要提供本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具体的数量按当地机关规定提供,企业申请的话,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还需将商标注册申请书与资料一并提供,商标注册申请书需盖好单位的公章及其个人的签名。
2、需提供商标的样图对于商标的格式、大小都有具体的规定,黏贴方式也有具体的要求。
3、注册商标需缴纳商标注册费,根据当地机关的规定金额缴纳即可。
根据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因此,商标使用应该在注册的商品上正确的使用其注册商标。例如注册的是组合商标,不得分开单独使用。又例如文字商标,不得随便改变其排列方式。其它地址、商标权人名称等注册事项也不得随意变更,应保持与注册时的信息相一致。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到商标局进行变更。
商标没有正确使用的可能被视为没有使用,任何人均可向商标局提出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9个月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
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商标注册证了
公司商标注册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材料;
2、商标注册申请书;
3、商标图样。
且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4、公司商标注册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商标的作用
-01-树立品牌
商标的基本&首要功能:识别性。
商标正是由于要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得以产生的,能引导消费者认品牌消费的习惯,商标是开拓市场中展开竞争的重要工具。
-02-无形资产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具有一定价值,可出售或转让,也可质押贷款。
-03-广告宣传
商标为商业宣传的中心,通过商标推广商品/服务,能借助商标特定的标记吸引消费者注意力,加深对商品/服务印象。利于品推,提升市场竞争力。
-04-避免侵权
保护企业权益不受侵犯的同时,合法持有自己的各项权益,避免自己的品牌存在被山寨风险。
-05-资质认证
办理官方资质文件资质要求,入驻各大电商平台的资质要求,申请账号官方认证的资质要求。现目前行业火爆,商标更是刚需。
1、申请注册商标的组成。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法条中所说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具有明显的特色,使消费者容易辨认、识别,易于与其他商品区别开。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很多,但能够满足上述1、2的条件并不违背社会公德、国家公民形象的,基本都能注册。
1、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2、提出注册申请;
3、商标局审查;
4、初步审定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公告;
5、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根据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可以
商标注册是国家统一的,目前只有2条途径
(一)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
(二)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正规合法的代理机构都必须在国家商标局有备案的,可以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查到。
申请商标可以在地方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等业务。
根据规定:
1、县级以上(以省会城市、地级市为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受工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委托,在地方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等业务。
2、县级以上(以省会城市、地级市为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拟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的,须填写《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审批表》(附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送商标局。
按照便利化原则,兼顾区域分布、商标申请量等因素,经审核确有设立必要且具备运行条件的,经商标局批准并公告后开展受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