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如果公司当中的股东,直接侵害了另一个股东的合法权益,这时候权益受到侵害的股东,就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注意,如果公司当中的股东,只是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这时候其他股东就不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其他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没有设立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当中的执行董事,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换句话说,股东能不能够直接起诉,确实需要分情况来讨论。另外需要注意,只有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拒绝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才能够以个人的名义,代表公司的权益来起诉。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没有按规章的规定履行出资责任的,存在虚假出资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二、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三、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在异地注册分公司需要下列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和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分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什么材料
同区变更,主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新的注册地址租房协议、房产证复印将、平面图、位置图和房产信息表;
2、营业执照、代码和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正副本;
3、公司新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细节上得注意就是签字笔迹要和以前一样,不同的话股东要到工商所签字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
跨区注册,主要资料:
1、先要办理税务注销和清税,再办前移;
2、在办营业执照地址迁移,其他提供的资料和上面一样,跨区注销的时间很长,费用一般涉及到清税费用。
1、企业或商户需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到周边商业银行进行办理;
2、如商户是公司法人则需另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A4纸,字迹清晰;
4、持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
5、由法人持以上资料到就近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