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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首先,互联网公司应根据最核心的业务范围进行商标注册。
    一般来说,涉及到互联网公司核心业务的类别有第9类、第35类、第38类、第41类以及第42类。
    第9类,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等,其中“0901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中的很多小项都涉及到计算机、软件、下载等内容,是互联网公司的“重点关注对象”。
    第16类,印刷物、纸媒产品。“1606印刷出版物”、“1607照片,图片,图画”等会影响到公司的产品实物化。
    第35类,包括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等,关系到互联网公司的广告宣传、商业事务等方面,因此在这个类别进行商标注册对互联网公司也很重要。
    第38类,电信。“3802通讯服务”类别中,包括“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计算机终端通讯”等多个小项都与互联网公司脱不开关系,值得注意。
    第41类,关于提供培训、文体活动等。“2104出版服务”中的“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4105文娱、体育活动的服务”中的“提供在线音乐(非下载)”“提供在线录像(非下载)”等等都有效保护了互联网公司的在线服务,也是值得注册的商标类型。
    第42类,包括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等。本类别的“4220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是与互联网行业密不可分的类别,如果公司涉及到编程、软件、搜索引擎等等相关的业务,一定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除此之外,互联网公司在注册商标时还应考虑到网站的性质。如今各行各业纷纷建立自己的企业网站,涉及到互联网的公司并不都是以互联网为主营业务的,如果网站是做餐饮行业的,在进行商标注册时,还要把餐饮相关的类别进行保护。
    另外,近年来互联网公司中较突出的一种类型——电商,与普遍意义上的互联网公司在商标注册类别上也有所差别,虽然要注册的商品类别仍然集中在以上几类中,但因涉及到商品的直接买卖,还要考虑与之相关的类别,如“替他人推销”、“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
    其次,互联网公司应考虑到业务延伸,对有可能开展的业务进行注册。
    互联网公司若处在快速发展、拓展业务的阶段,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该扩大范围,对可能开展的业务做好商标准备。
    如将来准备提供金融服务的网站,在第36类有关金融事务的类别中,注册“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是非常必要的;业务中包括在线社交服务的互联网公司也不能忽视第45类“在线社交网络服务”类别。
  • 100人看过2024-01-17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如何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申报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受理审查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五)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六)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登记决定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与所受理的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将申请材料原件作为新申请的,应当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材料原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四)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首先,互联网公司应根据最核心的业务范围进行商标注册。
    一般来说,涉及到互联网公司核心业务的类别有第9类、第35类、第38类、第41类以及第42类。
    第9类,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等,其中“0901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中的很多小项都涉及到计算机、软件、下载等内容,是互联网公司的“重点关注对象”。
    第16类,印刷物、纸媒产品。“1606印刷出版物”、“1607照片,图片,图画”等会影响到公司的产品实物化。
    第35类,包括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等,关系到互联网公司的广告宣传、商业事务等方面,因此在这个类别进行商标注册对互联网公司也很重要。
    第38类,电信。“3802通讯服务”类别中,包括“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计算机终端通讯”等多个小项都与互联网公司脱不开关系,值得注意。
    第41类,关于提供培训、文体活动等。“2104出版服务”中的“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4105文娱、体育活动的服务”中的“提供在线音乐(非下载)”“提供在线录像(非下载)”等等都有效保护了互联网公司的在线服务,也是值得注册的商标类型。
    第42类,包括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等。本类别的“4220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是与互联网行业密不可分的类别,如果公司涉及到编程、软件、搜索引擎等等相关的业务,一定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除此之外,互联网公司在注册商标时还应考虑到网站的性质。如今各行各业纷纷建立自己的企业网站,涉及到互联网的公司并不都是以互联网为主营业务的,如果网站是做餐饮行业的,在进行商标注册时,还要把餐饮相关的类别进行保护。
    另外,近年来互联网公司中较突出的一种类型——电商,与普遍意义上的互联网公司在商标注册类别上也有所差别,虽然要注册的商品类别仍然集中在以上几类中,但因涉及到商品的直接买卖,还要考虑与之相关的类别,如“替他人推销”、“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
    其次,互联网公司应考虑到业务延伸,对有可能开展的业务进行注册。
    互联网公司若处在快速发展、拓展业务的阶段,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该扩大范围,对可能开展的业务做好商标准备。
    如将来准备提供金融服务的网站,在第36类有关金融事务的类别中,注册“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是非常必要的;业务中包括在线社交服务的互联网公司也不能忽视第45类“在线社交网络服务”类别。
  • 100人看过2024-01-17

    1.查询商标名称是否已有相同或相似商标存在,还需确认商标注册的类别,注册的商标所在的行业和服务。

    2.准备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一般需要出示您的身份证及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企业名义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让他们做商标申请文件,以及提交商标申请文件。

    4.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商标审查(9—12个月)、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3个月),公告无异议,就可以领取商标证。

  • 184人看过2024-01-17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立并公布二十四小时用户服务电话,并为用户缴纳、查询燃气收费和其他服务提供便利;
    (二)公布管道燃气报装、改装条件,不得拒绝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报装、改装申请,不得拒绝向验收合格的管道燃气设施供气;
    (三)首次通气和每个采暖期前应当入户检查,城镇居民燃气用户、单位燃气用户每年不少于一次,农村居民燃气用户每年不少于两次,工作人员应当佩带统一标识并出示有效工作证件。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第二,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三,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我国《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根据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

    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此阶段应注意下列事项:

    1、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2、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为了保护受让方的权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因股权转让之前的行为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时,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2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从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合理保护出让方、受让方权利的角度考虑,这两项工作都应当尽快进行。此外,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

  • 100人看过2024-01-17

    时间:

    地点:

    股东参加人员: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方,实际到会股东[]人,代表额数100%,会议以当面方式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全体股东经过讨论,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转让方[]将其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2、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3、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4、本决议经到会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 100人看过2024-01-17
    首先,互联网公司应根据最核心的业务范围进行商标注册。
    一般来说,涉及到互联网公司核心业务的类别有第9类、第35类、第38类、第41类以及第42类。
    第9类,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等,其中“0901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中的很多小项都涉及到计算机、软件、下载等内容,是互联网公司的“重点关注对象”。
    第16类,印刷物、纸媒产品。“1606印刷出版物”、“1607照片,图片,图画”等会影响到公司的产品实物化。
    第35类,包括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等,关系到互联网公司的广告宣传、商业事务等方面,因此在这个类别进行商标注册对互联网公司也很重要。
    第38类,电信。“3802通讯服务”类别中,包括“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计算机终端通讯”等多个小项都与互联网公司脱不开关系,值得注意。
    第41类,关于提供培训、文体活动等。“2104出版服务”中的“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4105文娱、体育活动的服务”中的“提供在线音乐(非下载)”“提供在线录像(非下载)”等等都有效保护了互联网公司的在线服务,也是值得注册的商标类型。
    第42类,包括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等。本类别的“4220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是与互联网行业密不可分的类别,如果公司涉及到编程、软件、搜索引擎等等相关的业务,一定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除此之外,互联网公司在注册商标时还应考虑到网站的性质。如今各行各业纷纷建立自己的企业网站,涉及到互联网的公司并不都是以互联网为主营业务的,如果网站是做餐饮行业的,在进行商标注册时,还要把餐饮相关的类别进行保护。
    另外,近年来互联网公司中较突出的一种类型——电商,与普遍意义上的互联网公司在商标注册类别上也有所差别,虽然要注册的商品类别仍然集中在以上几类中,但因涉及到商品的直接买卖,还要考虑与之相关的类别,如“替他人推销”、“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
    其次,互联网公司应考虑到业务延伸,对有可能开展的业务进行注册。
    互联网公司若处在快速发展、拓展业务的阶段,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该扩大范围,对可能开展的业务做好商标准备。
    如将来准备提供金融服务的网站,在第36类有关金融事务的类别中,注册“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是非常必要的;业务中包括在线社交服务的互联网公司也不能忽视第45类“在线社交网络服务”类别。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以前主要是减资、合并的情形可以回购,现在,回购的条件增加了,特别是股权奖励回购,这为公司实行期股期权等股权奖励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

    (5)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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