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注册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及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在刚开始注册的时候,工商注册的股东人数一定不能过多,必须要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且是比较少的人数范围内。如果注册登记的股东人数过多,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会加重很多程序上的负担,是不利于创业项目的发展的,其次,股东人数过多,股权分配、股权的动态调整都是比较麻烦的问题。
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线下办事大厅进行相关资料的填写即可
如果营业执照长时间未正常申报,营业执照会被工商部门列为异常并吊销执照。
公司注册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一)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内部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外部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外部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强制执行过程中股权转让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