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步:审核名称
如今成立执照申请公司名称都在工商网上进行。
第2步:网络上填写资料
各位需要把公司的名称、经营项目范围、出资者信息、登记地址资料、投资情况等在网站上提交,等待审核通过。
第3步:拿到企业营业执照
工商网站上申报材料核准后,就能到现场获取执照。
第4步:公司刻公章
企业拿到证照后,就能够刻制印章,一般公司一定要刻公司印章五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
第5步:前去银行开立企业账户
各位创业者带着营业执照和印章,去认可的银行申请公司银行账号。
第6步:到税务局征管鉴定
企业取得执照的一月内,必须去税务部门报到,并且从今往后每月必须按时申报纳税。
股权划转和转让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股权变更在公司法领域,是指股权归属发生转移的事实状态。
2、结果不同
股权变更是股东没有变动,只是股份发生了转变,假如公司有两个股东,A股东将其持有的30%的股权转给了B股东,这就是股权发生了变动。股权转让是股东发生了变更,就是A股东的股份转让给跟公司不相干的第三方(或者转给了公司里的任何一个股东)。
3、生效条件不同
股权转让必须在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才生效,而股权变更必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后,才可以正式生效。
4、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体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相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这种合资经营企业一方未经他方同意转让股权所签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1、股权转让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
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
第一,此处是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此处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
第二,以其它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2.股权转让是股权持有人发生实际性变更;股权质押只是一种担保方式,设定了权利限制,如果债务人不能到期清偿,质权人行使质押的,会导致股权持有人发生变更。
1、法人名称变更。法人名称变更无特殊事由的,应该在原名称核准后一年以上提出。
2、变更注册资本。法人实际资本额增减20%以上的,应该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经营性质的改变。因企业经营性质发生变化,全民所有制小企业转变成集体所有制的,需办理变更登记。
4、公司法人变更。公司法人因各种原因变更的,应该办理变更登记。
5、分支机构的变动。
股权转让不需要验资,但是在转让时,首先需核实转让部分的股权认缴出资期限是否已经届满,如届满是否已经实缴。如是认缴期限未届满也未实缴的,需在合同里面披露实缴情形并约定后续的实缴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