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计算机软件申请加急的费用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说明书;
3、源程序代码前、后各连续40页,不足页数的全部提交;
4、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时间:
1、普通: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2、加急:5个工作日
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将两者进行比较: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计算机软件申请加急的费用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说明书;
3、源程序代码前、后各连续40页,不足页数的全部提交;
4、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时间:
1、普通: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2、加急:5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计算机软件申请加急的费用是怎样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如下情况: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中,客户的需要、交易习惯、意向、结算方式等显然不能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此类秘密信息为被害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被害人对此类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且与行为人之间签署了保密协议条款,故客户名单应当属于商业秘密。
行为人违反与前单位的保密协议约定,使用其所掌握的前单位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与原客户进行业务往来,给前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特别严重后果的,其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在计算侵犯商业秘密罪所造成损失时,以涉案客户的贸易量分别乘以被害单位与相应客户的营业利润率,合计作为权利人损失,但综合考虑案件实际情况,应当扣除行为人为开展贸易而向中间联系人支付的合理佣金。
以下情况下,著作权未经许可也可以强制使用: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软著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软件专利是指通过申请专利对软件的设计思想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而非对软件本身进行的保护。从实际操作来讲,软件的专利保护不像著作权直接备案登记,即便著作权人不登记备案,只要是你自己创作的就当然地取得该创作的著作权。软件专利保护可以在你有某个完好的创意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了,就算该发明还没有最终成功完成。因为在专利保护上,我国实行先申请制度的,谁申请在先,谁就享有该专利权。
由于著作权和专利的归口管理单位不同,他们的质押流程和质押效率也不同。从实操层面来讲,软著的质押周期较长,涉及查询、质押两个环节,每个环节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不交费加速,都需要十几个工作日,而专利相对快捷很多,在资料提交完备的情况下,几个工作日就能完成质押。
另外,由于现阶段对于专利的认可程度越来越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于质押物的偏好也慢慢趋向于专利,特别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会涉及到的各种成本补贴,一些补贴政策已将软著质押物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