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1、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2、追究出资方的责任
企业开办时出资方一般有开办单位、股东、合伙人等。如果出资者已足额投入,则以企业资产承担债务,不另外追究投资者责任(合伙人除外)。如果出资者没有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的,应在出资差额范围内追究其偿债责任。
3、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
被告如果暂时无能力偿还债务那么可以私下和债权人进行协商靠分期来偿还。如果是没有收入来源,也没有任何的劳动能力那么可能会被法院终结执行,但是不要妄想靠任何非法的手段来逃脱偿还债务,只要是被法院查到有一点财产都是必须要偿还债务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是公司的义务。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也应由公司办理。公司董事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并无义务去监督或判断转让双方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
我认为只要转让方将转让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已完成,受让方此时即可取得公司股东资格,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方行使股东权利的情况,在实践中是普遍存在的,这是一种正常状态。因为此时公司已经明知股东情况发生变化,而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既为公司的法定义务又完全是公司自身可以控制的行为,所以公司不能因自己未及时完成股东名册变更登记而拒绝受让方对其主张或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只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受让方对公司主张股东权利。
依照国际惯例,除有相反证据外,股东名册是公司确认股东身份的充分法律依据。当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与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事项不一致时,应当以股东名册的记载为准;二者一致的,则因政府登记而加强了其公示及公信的效力。但是在发生公司股东依法转让股权的情况时,股东变动至其变更登记完成可能有一个时间差,为避免出现在公司办理换发股票或出资证明书及股东名册变更登记过程中的股权虚置或股东权利的真空状态,在股权转让后的股东身份确认制度设计上,公司法应明确规定将公司的原有合法股东依法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公司股权转让情况之时为新老股东权利的交接点,并促使公司以最高的效率办理股东变更事项的登记。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
(一)公司可以考虑运用股份回购来减少公司股份和股东的权益,增加每股收益,以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使公司盈利压力大为减轻。
(二)通过股份回购可以拿出一部分股份作为奖励,以解决员工的激励问题。对比来看,由于新股发行手续繁琐,程序复杂,成本较高,因此解决职工持股计划与股票来源的较好途径就是股份回购。
(三)股份回购有利于稳定和维护公司股价,因为如果公司有大额现金储备就容易成为被收购对象,公司动用现金进行股份回购可以减小这种可能性;公司可以直接以比市价高出很多的价格公开回购本公司股份,从而使股价飙升,吓退其他收购者。
(四)通过股份回购可以增加公司每股的盈利,提高股票市值,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上述主要作用外,其实股份回购积极作用还有很多,股份回购还常常运用于公司合并以及上市公司转让非上市的重组计划中,因此股份回购是具有多种功能的资本动作和企业经营的一种重要手段。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4、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你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你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违法犯罪股东不一定能解散公司。公司违法犯罪同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时是可以解散的: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