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找并购标的,确立并购意向,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顾问,制定并购计划,
2、境内企业聘请顾问对境外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双方签订协议,并购双方谈判确定外资并购合同协议文;
3、上报商务部,境内公司报商务部审批。
4、商务部审核、批准商务部30日内审核,符合者办法有加注“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6个月内有效”的批准证书。
5、登记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审核,分别颁发加注“自颁发日起8个月内有效”得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外汇登记证。
6、外汇管理局申请,领取营业执照6个月内,境内公司向商务部、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登记手续。
7、商务部核准,商务部核准,颁发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并换发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8、机关登记,30日内,向登记机关、外汇管理机关申请换发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外汇登记证。
9、申请股权变更,向税务机关申请股权变更手续。
10、完成股权变更,境内、外公司6个月内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完成股权并购。
股东的侵权责任是有限的,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公司滥用有限责任进行逃避债务,严重损失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承担。
原理是这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2、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特许加盟许可证办理资质。
从事特许加盟活动要设立2个直接经营的店铺,且要实际经营期限超过1年。
二、特许加盟(经营)备案时间。
特许人须在自第一次订立特许加盟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相关条例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在省级行政单位范围内从事特许加盟活动的,应当向当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跨省从事特许加盟活动的,需要直接向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申请备案。
三、特许加盟备案材料。
四、特许加盟许可证(特许经营备案)信息网络张榜公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注销后如果在之前没有办理商标转让,则注销后商标即无效。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商标注册人名义就会改变,因为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所以公司注销前如果没有办理商标转让的,商标局可以撤销其注册商标,撤销后不再具有商标权。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是作品,作者基于作品享有著作权。作者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此,公司当然可以享有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在其创作完成之日即享有著作权,无需申请。通常人们所理解的著作权申请,只是作品在版权中心的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可以作为后续诉讼中,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权属证据。
商标转让到公司名下的时间一般来说是6-12个月。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是可以转让的,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
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4、商标转让所需时间共6-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