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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人看过2024-01-18

    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4、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按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5、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有关质量证明;

    6、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7、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在承揽人占有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但不可抗力的除外;

    8、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134人看过2024-01-18

    行纪合同的法律定义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从事贸易活动,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 213人看过2024-01-18

    银行融资不能进行股权投资,银行不能有股权投资的中间业务。银行主要业务是存款和贷款,银行存贷是主要功能,老百姓喜欢将钱存在银行,不仅有一定的利息,而且安全性也是比较高的,银行贷款也是自己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通过银行贷款可以解决自己资金的燃眉之急,也可以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

  • 147人看过2024-01-18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二、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需要提交的资料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涉及股权转让和交换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需要新旧股东签字。

    (5)变更后股东为夫妻的,需要补签夫妻财产分割证明。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登记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签字、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登记审核表

    7、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 128人看过2024-01-18

    一、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二、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三、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四、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五、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六、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七、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八、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 146人看过2024-01-18
    1、代理权是基于一定的授权而产生的,在各种代理关系中,授权行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人是被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则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获得代理权;指定代理人则根据法律授权机关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2、代理关系是基于两类基本法律事实产生的,一是特定的法律关系或特定的社会关系;二是授权行为。而其中最具有典型意义的是委托代理关系赖以产生的委托合同和授权行为。
    委托合同和授权行为虽同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依据,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前者是双方法律行为,后者是单方法律行为。
    3、授权行为的法定形式是代理证书。代理证书是指证明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法律文件。在不同的代理中,代理证书是不同的:在法定代理中,代理证书是户口册、户籍机关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法定代理人身份的文件;在指定代理中,代理证书即指定机关制作的代理指定书;而委托书则是委托代理的代理证书。
  • 308人看过2024-01-18

    现实生活中,由于对专利权越来越重视,所以提交专利申请的人数也越来越多,然而因为没有过专利申请的经验,许多人并不太清楚申请一项专利一般要缴纳哪些费用,下面我们华律知产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专利申请一般要缴纳哪些费用

    由于申请专利涉及到多种费用,而且如何缴纳各种费用,直接关系到专利申请的审批和保护期限等问题,根据规定,申请专利应缴纳下列费用:

    (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年费。

    在办理完专利申请后,拿到或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各一份,应根据这两份通知书上所给出的申请号和应缴纳的费用金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费用。发明专利申请在收到初审合格可提前公开的通知后,应缴纳实质审查费。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时,应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当年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预缴。至于其他费用,如优先权要求费、复审费、著录事项变更费等办理其他专利事项的费用,应根据申请人的需要和审查情况缴纳。

    怎样缴纳专利申请费?

    申请费以及其它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也可以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的,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或信汇单第四联后面粘贴缴款单,在其中写明专利申请号,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费用名称(申请费)以及发明创造名称。银行使用电子联汇的(卫星传输)应当要求银行在费用用途栏目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的简称,例如:“申”表示申请费(费用名称简称表见附录)。但这种要求银行要按照拍发电报专门收费的。申请人无论使用何种方式缴费,缴费时未写明申请号及费用名称的,或者写错的,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专利申请一般要缴纳哪些费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69人看过2024-01-18

    融资需要出让股权。

    融资需要以公司的财产为代价,一般就是拿公司的股份做交易。也就是需要履行股权转让的手续。融资一般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至于新股东要不要承担原股东的债权债务,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出明确规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新股东必须承担。


  • 166人看过2024-01-18

    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借贷等。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项目融资贷款等。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比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筹资与投资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双方会面才能成交。

    间接融资: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但直接融资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偏废。


  • 126人看过2024-01-18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5、用词要严谨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7、合同条款尽量对等

    8 、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9、充分重视对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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