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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9人看过2024-01-17

    1、认缴的注册资本是不能计入资本公积的,但超出部分可以计入。

    2、资本公积(capital reserves)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可计入资本公积的贷项有四个内容:资本(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资本折算差额。

    3、资本溢价是公司发行权益债券价格超出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股本溢价是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超出票面价格的部分,其他资本公积包括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净利润以外的变动。资产评估增值是按法定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高于资产的账面净值的部分(参见资产评估)。资本折算差额是外币资本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只能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我国有不少上市公司均有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增发股票的实例。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

      本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委托方):

      注册号: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就甲方作为受让方购买乙方所持有的

      公司股权并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及代为持股内容

      甲方有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股份(受限于拆股、合并或类易)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甲方即取得该笔出资的所有权。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对该笔出资的名义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支付转让款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

      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

      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

      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但甲方

      行使上述股东权利不得不合理的损害乙方的权益或对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或损失,否则,

      甲方应负责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代持股份的处置给第三方或非甲乙方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年。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

      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

      应的代持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

      书面授权的条件下,

      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

      处分或设置任

      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

      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权时,

      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及便利。

      但甲方行使上述股东权利不得不合理的损害乙方的权益或对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

      或损失,否则,甲方应负责承担补偿后赔偿责任。

      在乙方将有关代持股权的重大事宜提前告知甲方,或乙方根据通常合理的措施行使代持股权的前提下,乙方对于代持股权的相关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如由于乙方履行本协

      议的规定而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甲方应负责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予足额的赔偿,如乙方由于甲方的违约行为而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失,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项下对代持股权的受托义务。

      第六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七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制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八条

      保密协议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

      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

      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 100人看过2024-01-17

    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协商处理

    (2)到法院起诉;

    只要双方能就纠纷达成一致,就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不是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出破产申请,一般由法人自主决定即可,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反之,法人代表就应代表股东和董事会的意见。法人对公司事务拥有处置权,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权利即告消失,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并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承担债权人的债务。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17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违法)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113人看过2024-01-17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4、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28人看过2024-01-17
    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同时规定违法忠实义务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425人看过2024-01-17

    1、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

    2、随着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开公司的人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3、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 100人看过2024-01-17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二、指定(委托)书(表格);

    三、股东会决议;

    四、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五、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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