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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的责任承担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法人(应该是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其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不需要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认可,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00人看过2024-01-17

      看情况的。

      股权是一种财产权。那么作为一种财产权,不得丧失其可转让的特性。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当股东之间转让的时候,不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直接转让即可。

      当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时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没有过半数同意,那么,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其转让的股权。如果过半同意,其他同意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当然,公司章程可以用例外规定排除上面的规定。

      也就是说,章程中可以约定股权转让的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17

    1、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象,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2、引发一人公司的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由此可知,中国法律不承认设立一人公司(国有独资与外商独资公司除外),但对设立公司后的一人公司的却未作明确规定。

    3、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为内容的股权转让

    以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如盈余财产分配权等)为内容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本文认为,股权内容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种性质的权利。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主要包括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等财产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和表决权、知情权、查阅权、诉讼权等参与性权利。自益权必须基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才可能具体化。尽管自益权是一种财产权,但是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只有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后才能行使,是一种预期的权利,它不能独立于股东之外而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股东,当然,也不能与股份相分离而转让。

    4、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简单地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记名股票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股权作为一种准确权性质的权能,其归属的变动涉及多种主体的利益,股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

    5、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这一规定承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由于规定的程序不够明确,造成实践中产生了一个矛盾。

  • 100人看过2024-01-17

    1.企业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将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将该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可以提起诉讼。股东诉讼是股东对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胜诉后,判决后果归属于股东自己。公司法规定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

    1、撤销决议之诉

    2、不能行使查阅权之诉

    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之诉

    4、损害赔偿之诉

    5、解散公司之诉

  • 100人看过2024-01-17

    1、注意所签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

    2、股东会、或者其他股东的意见或决议。公司股东在对外第三人转让股权之前,必须要先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

    3、需要对前置审批程序加以关注。

    4、有清晰的公司股权结构。

    5、受让人应该要仔细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6、受让人应该尽可能的了解受让股权的信息,以确认受让股权是否存在问题。

    7、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相应的保证及承诺。

    8、应该及时至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据法人意愿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公司法人变更有如下两点后果。

    (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同时公司法人的变更会影响公司的一些证件的重办,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信息等。在此附上公司法人变更的具体流程以供大家参考。

  • 100人看过2024-01-17

    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法人,若是已经通过董事会或者是股东会作出了决议,则是合法的。办理登记需要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法人的名称在公司注册一年后才能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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