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给企业投资的,企业用借款投资收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只负责偿还欠股东的借款和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其股权由唯一—家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
1、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权,我们将A公司称为B公司的母公司,相对的,B公司即是A公司的子公司。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超过50%的股份,我们可以将B公司称为A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果A公司持有B公司100%的股份,B公司就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全资子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母公司不能是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应当注明是法人独资。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则股东应当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由于全资子公司只有母公司一个股东,其资产、财务很可能并未与母公司之间相互独立,母公司很可能会通过将子公司资产转移至母公司的方式来逃避债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
根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以其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股东,在完成出资责任后,对企业的欠债不承担连带的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应当将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前20天通知全部股东;
2、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
3、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召开前30天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天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4、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天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