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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人看过2024-01-18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62人看过2024-01-18

    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餐厨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三)餐厨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滴漏功能;
    (四)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452人看过2024-01-18

    具体要看公司的章程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情况下,是要有董事会决议通过方可对外申请贷款,如果没有董事会决议,公司申请是无效的。如果公司章程约定是由股东大会决议,那需要提交股东会研究决定,不过股东大会一般都是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大方向的,融资问题审议很少,除了重大的公司重组等情况。

  • 259人看过2024-01-18

    公司首次股东大会流程: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公司法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5、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 127人看过2024-01-18

    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 131人看过2024-01-18

    股东代表之诉的原告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代表诉讼的可诉范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在第一次开庭审理之前,如果有其他股东要求参加股东代表诉讼,应予准许,因为这样既可以使股东更具有代表性,分摊原告的诉讼风险,也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而在第一次开庭审理之后,法院一般不应准许其他股东再加入诉讼,因为股东代表诉讼的结果涉及到原告股东与其他众股东的切身利益,且诉讼结果对其他股东均产生既判力,公司各股东之间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参加诉讼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313人看过2024-01-18

    美术作品与视频、音乐等版权的保护相比,人们的版权意识也相对薄弱。一方面有些美术作品作者的版权意识淡薄,意识不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另一方面使用者从网络中选取来源不明的美术作品,擅自修改使用,甚至用于商业活动中。互联网平台的传播范围广,往往会造成著作者被侵权也浑然不知的情况。当权利人完成某一美术作品时,不仅要注意保留作品的设计原稿、委托设计合同及其他公开发表的证据材料,还应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以减轻后续著作权纠纷中的举证难度。著作权可以使你在别人对你的作品进行侵权时,采取有利的保护措施,制止别人的侵权行为。那么,2024年美术作品如何进行版权登记?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年美术作品如何进行版权登记

    (一)申请美术作品登记人

    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

    (二)美术作品版权申请材料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2024年美术作品如何进行版权登记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21人看过2024-01-18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146人看过2024-01-18

    同意授信的股东会决议内容,是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131人看过2024-01-18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股东会对公司的重大问题做出决议时采取股东表决制,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某些涉及股东根本利益的事项,比如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等进行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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