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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人看过2024-01-18

    1、有缔约过失责任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受损害的当事人。

    2、赔偿应当以受损害的当事人的损失为限。

    3、这个损失包括直接利益的减少,如谈判中发生的费用,还应当包括受损害的当事人因此失去的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的损失。

  • 126人看过2024-01-18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231人看过2024-01-18
    股东可以自己查看财务报表副本,也可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代为查看一方面,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作为股东,未必具有专业的会计知识,如果不允许股东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查阅,股东知情权将无法行使,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委托专业人员代为查阅,公司法亦未禁止。
  • 129人看过2024-01-18
    根据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189人看过2024-01-18
    可以,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时候一方交纳定金的,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当事人没有违约的,收受定金的一方要退还定金。综上所述,即使合同履行期间已经过了,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出现违约情形,押金也应当返还给缴纳押金的一方当事人,收取押金的当事人不得无故扣留押金不予返还。
  • 129人看过2024-01-18

    能。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128人看过2024-01-18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148人看过2024-01-1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有些大陆法系国家,还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仅限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则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

    第六,非货币财产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87人看过2024-01-18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4)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5)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6)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 160人看过2024-01-18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一、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二、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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