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通过公司账户,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不同意的股东必须自己购买,不然视为同意。所以不同意又不买的,可以直接转让。
股权转让时,注意明晰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1、所欠税一直存在;
2、产生滞纳金;
3、影响法人、股东贷款、出国、坐高铁等;
4、限制公司法人及高管在其他企业的税务事项;
5、没有年检,纳入经营异常企业;
6、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为黑名单;
7、法人三年内不允许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8、公司高管限制担任其他企业高管;
9、连续2年不年检,直接吊销执照;
10、对公账户将会产生年费费用及滞纳金;
11、影响公司正常银行手续办理;
12、影响公司法人的银行征信信用;
13、公司印章保存问题,如有遗失盗用或者滥用情形会产生法律风险
不需要,内部转让都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需要股东同意的,单独书面通知和书面同意即可。
股权转让时,注意明晰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不需要,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的,书面通知和书面同意即可。
股权转让时,注意明晰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设立登记程序:
1.进行名称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刻制公章;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不需要,可以自由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也不需要股东会决议。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明晰股权结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办理股权增资工商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用于增资的股权评估报告。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投资者签署的股权出资承诺书。
4、加盖股权公司印章的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公司已办理股东变更登记证明。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权出资应视同销售。
根据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又作了补充规定,该通知对资产转移行为进行了分类,即当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时,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当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时,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