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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人看过2024-01-18
    技术服务项目不能施行应当承担的责任: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 139人看过2024-01-18
    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其后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以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日期为申请日期。申请人依专利法规定享有的这种权利,就称之为专利申请优先权。
  • 125人看过2024-01-18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内容,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那么交付预付款就是一种履行主合同的行为。预付款是作为价款一部分来进行抵付的;如果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话,那么不管是交易双方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是要原数退还的。定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而预付款则不具备惩罚性质。
  • 136人看过2024-01-18
    1、误解是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
    该错误的产生是当事人的内心意思缺陷,不是其他原因。当事人的意思真实与其内心意思是一致的,就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或信息等内心意思的缺陷,使其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
    2、误解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
    误解的对象是合同的内容,是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因此而使当事人订立了合同。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认识发生误解,才能够成为重大误解。在订约的动机上,在合同用语的使用上,都可能发生误解,不能构成重大误解。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错误认识,因而,就必须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给误解的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正是由于这样,法律才将重大误解作为合同相对无效的理由,授予发生误解的当事人以变更权或撤销权。
  • 161人看过2024-01-18

    专利申请取得优先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我国签订了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或者承认我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

    2、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专利、专利;

    3、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4、申请外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外国专利机关受理并给予的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申请是否能获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础条件;

    5、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该第一次申请已经要求过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或者已经授与专利权,或者属于按照规定提出分案申请,均不能作为申请本国优先权基础条件;

    6、无论是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申请本国优先权,均要要求后一申请与前一申请具有相同主题,如果后一申请超出了前次申请的主体,不享受优先权,而只能就其中共同部分申请优先权;

    7、合案申请,允许其中一项享有优先权,也允许其分别享有优先权日;

    8、申请本国优先权的,可以改变的种类,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只要后一次申请的主体与前次申请的主题相同;

    9、在我国的后一次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内提出,还必须满足后次申请人是前次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

    10、申请优先权必须在申请权利时同时提出声明,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内提交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的前次申请专利的文件副本,超过期限,视为未提出优先权请求。

  • 165人看过2024-01-18
    在实践中,只签字、或者是只盖章、只捺手印均有效,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签字加盖章或者是签字加捺手印后合同成立,所以,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合同需要签字加盖章才有效,那么,只签字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虽然只签字的合同在理论上也是有效的,但是为了保障合同的效力,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好是采用签字加盖章的方式。如果是单位之间签合同,那么只盖章也是可以的,因为一个单位的行政公章、合同章完全能够代表一个公司,所以一份合同或协议,有公司盖章就足以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应该是在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刻制并经备案的印章。
  • 150人看过2024-01-18
    一般期间90日,一年,最长期限五年。
    第一,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其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即自撤销事由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起,一年内债权人不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
    第二、债权人确实不知道撤销事由时,自撤销事由即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最长五年为撤销权存续期间,逾期撤销权消灭。
    第三、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即撤销事由的发生到债权人知道该撤销事由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必有一个时间期间,若该期间超过五年,债权人知道了撤销事由,也不具有撤销权了。
  • 160人看过2024-01-18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面向对方给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333人看过2024-01-18

    要。

    1、股东借款给公司、借款给其他公民不一定需要缴纳个税。若是借款后获得了以下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2、对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而长期不还的处理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132人看过2024-01-18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因追认而成为有效合同,但合同何时发生效力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通说认为,合同溯及于成立之时发生效力。其理由主要有三:
    1、是追认通知并非订立新合同的行为,而是对既有合同的补正;
    2、是根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追认行为不应产生合同的第二个生效时间;
    3、是该方案能公平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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