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875人看过2024-01-18

    公司贷款不需要股东签字,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签字的话,可以授权给其他人进行签字申请贷款。股东虽然不用签字,但是申请企业贷款还是得股东签署同意书。

  • 129人看过2024-01-18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的相关权利义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二、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新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要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三、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准备好相关材料,确定好变更事宜,向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变更股东申请,材料核实通过后,去窗口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有误,在一周内补齐材料。

    四、如果股东变更,涉及到税务信息、银行信息、商标信息等变化,需要及时去相应的机构部门办理。

    五、股东变更材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代理委托书;以及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 127人看过2024-01-18
    解除权的行使,具体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解除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只有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方才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当事人在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以后,不得随意撤销。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至于通知的形式,我国法律没有特别的要求。
    (3)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及时。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或者法律规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的,解除权必须在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限内行使。如果既没有约定的期限也没有法定的期限,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催告解除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合理期限的经过将导致解除权消灭。当然,如果当事人对催告的合理期限有异议的,应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否则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 138人看过2024-01-18
    如果故意签假名的事实被证明,则仍需按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上签假名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可以报警处理或者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除了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外,情节严重的涉嫌合同诈骗罪,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162人看过2024-01-18
    合同中约定不得解除合同时,该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除合同是合同当事人的一种法定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可以知道,合同可以约定解除,也可以法定解除。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1259人看过2024-01-18

    公司股东分红要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128人看过2024-01-18

    不一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合同不盖合同章但有当事人签字的,是有效的。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不是一定要盖合同章的,只要有当事人签字也是可以成立并生效的。

  • 161人看过2024-01-18

    大股东另开独资公司不违法,但所设立的独资公司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时,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否则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135人看过2024-01-18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一半。
    同时,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所以,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大小与主合同是否有效及债权人对担保合同无效是否有过错存在直接的关系。
  • 127人看过2024-01-18
    股东如何分配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包括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并且遵守公司的规定,不得滥用股东的权利。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