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要满足的条件:
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注册好公司,有个公司主体;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
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专家评审、安监备案;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材料递交申请;
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查申请单位注册地址;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结束;
7.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操作如下:
1、电脑联网,扫描仪正常连接运行.
2、打开相关"网上认证程序",找到相关"网上认证采集模块",执行"发票扫描录入",将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逐一放置扫描仪中扫描采集;
3、每批次扫描采集完后,执行程序界面上的"保存",通过"网上认证程序"中"信息发送"按钮发送上传到国税机关,待反馈信息,及时获取成功信息后,则通过认证;不符者,仔细校对再执行上述步聚(也可通过手工录入校正);至此"网上认证"完成.
办理中外办学许可证需要报审批机关批准,审批及换受理并审核后做出决定,颁发办学许可证。
申请正式设立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一、合伙的债务承担
1.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债务的其他承担办法。
二、合伙债务连带清偿后的内部分担和追偿问题
1.合伙连带责任实际上存在着两重责任关系,即合伙人与合伙债权人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分担关系。
2.《民法典》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法》亦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3.对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实践中合伙人之间的追偿现象可能会错综复杂,有学者主张对于合伙解散后的债务处理,最好能一次予以确定。一次性确定应不违背两个原则,一是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二是不得违背《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当然,这种一次性确定也不能改变对外法定连带责任的适用。
1、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7、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9、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10、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复制件;
11、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一、成都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
第一步:申请办理食品许可证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二步:办理部门审查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审查是否符合申请要求;
第三步:相关部门签署同意后,即可获得;
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交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5、与食品经营相关设备工具布局图和操作文件;
6、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食品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
8、办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余资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持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4、营业场所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属租房的,除提交上述营业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外,另请提交双方签订的经营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照片,提交经营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7、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者《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的有关材料。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有关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如果是公共场所,申请单位要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定,等验收通过后,在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过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单位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有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
5、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行政许可。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办法《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