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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9

    一、注册资本要求不同1、个体户在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没有注册资本最低要求。2、有限公司在进行注册登记时,其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二、个体工商户的优势与劣势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登记手续较简单,费用少,经营起来相对更灵活。缺点是信用度及知名度比公司低,无法以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名义对外签合同。

  • 233人看过2024-01-19
    1、不能。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但这不属于退股,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
    2、公司连续盈利不分红的情况比较少见,中间可能有年度亏损。
    3、分红、不分红、如何分红、有没有现金可供分红等情况取决于股东会议决议和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的状况,有时公司虽然账面有盈利,但是缺乏现金,利润在别人的口袋,应收账款比较多。
    4、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需要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导审判实践,目前最高法院尚未有关于公司法的较为全面的司法解释。
  • 100人看过2024-01-19

    融资租赁公司申办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4、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47人看过2024-01-19
    1、股东不实出资要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出资,或者未能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不实出资的,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偿还债权人债务的,公司股东应在不实出资数额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此,债权人可以在时将该股东一并作为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在执行时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 157人看过2024-01-19
    退伙就是法定退伙,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出现的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会发生当然退伙的情形包括: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以及被人民法院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所说的退伙都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 124人看过2024-01-19
    1、减少资本,取消股权,将股东未出资的部分从公司资本中减除,使公司资本与股东的实际出资额一致,取消该股东的股权及股东身份。这种救济方式的采用,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和范围,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因此,必须严格按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在现有债务进行清偿或向提供有效担保之后,未出资的股东才能有效地从公司退出。
    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他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
    3、转让股权,变更股东,将未出资股东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之外的投资者,由受让者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此与前种方式的区别在于越过替代履行、追偿出资款的中间程序,而直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取得该项股权。
  • 3760人看过2024-01-19

    1、需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可到工商局注册公司。

    2、会计代理记账审批:

    申报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固定的办公场所;

    (4)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5)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机构协议或者章程;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帐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材料;

    (3)主管代理记帐的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从业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 123人看过2024-01-19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的唯一性有助于简化公司内部法律关系,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之一就是公司不设立股东会,只有一个股东。所以说,对于一人有限公司来说是可以不用设立股东会的,在进行一些重要的决议时就要通过书面的形式让股东进行签字就可以了。
  • 140人看过2024-01-19
    1、对于企业法人“歇业”时间的掌握应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或执行过程中首先采取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为准。
    2、明确企业法人歇业时间的必要性。鉴于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后至执行完毕时,可能时间较长,在此期间也有可能产生新的按比例分配的申请人,故有必要明确界定“歇业”的基准时间。
    3、歇业时间以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时间为准。即在此基准时间以前符合上述“歇业”标准的即可按比例分配,在此基准时间以后符合“歇业”标准的则不能按比例分配。
  • 121人看过2024-01-19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1、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 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幕。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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