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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9

    公司转让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检查公司是否存在债务公司转让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接方,承接方在收购一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考虑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找有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专员,仔细检查公司账目,看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的债务;

    (二)检查公司以前经营状况转让公司以前是否是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在工商局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三)年检是否每年都按时参加年检是国家工商机关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检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的,如果没有按时参加,那么企业会被记录在案,企业信誉下降,同时还会受到处罚规定;

    (四)查看公司审计报告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合法等等,这都是必须的,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100人看过2024-01-19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全体董事签字)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由发起人加盖公章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100人看过2024-01-19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________年。

    第四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企业住所:_________

    第五条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第七条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三章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

    第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

    (一)以_________(此处填出资方式,如常货币或实物)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九条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四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十二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五章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而发生登记事项需变更或重新登记的,应于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决定后十九日内由全体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二十二条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合伙人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别伙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五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在企业注册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100人看过2024-01-1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规模公司转让的流程如下:1、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会议决议通过的,可以转让;2、签订转让协议书;3、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4、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小规模公司转让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 100人看过2024-01-19

      一、公司转让流程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转让事实,然后做好资产评估,如果只是转让公司资质则没有必要。

      2、与购买人协商公司转让的方式和价格,然后准备公司转让合同,签订。

      3、回收原有的公司的公司资料,准备新公司资料交给公司股东。

      4、到相关部门进行公司的资料的一些变更,进行工商登记即可。

  • 100人看过2024-01-19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合伙人之所以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合伙财产的共有性质及合伙人对第三人的共同行为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或有无相反约定为转移的法定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在确定以合伙财产和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上,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原则:并存主义和补充连带主义。适用不同的原则所导致的责任截然不同,在前者合伙人承担的是直接清偿责任,在后者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19

    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1、确定公司名称,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制定公司章程、缴纳出资,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注册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到银行开户。

  • 100人看过2024-01-19

    1、出资与合伙人资格

    二者对于出资的要求差别不大,主要区别在于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财产份额转让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只用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而无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3、竞业禁止与本企业交易

    法律明确禁止普通合伙人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对于有限合伙人而言,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法律并不禁止其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事先禁止,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5、合伙人丧失能力

    普通合伙人在丧失偿债能力时应当然退伙,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可能转化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无论是丧失偿债能力还是民事行为能力都无须退伙。

    6、盈亏分配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100人看过2024-01-19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 100人看过2024-01-19

    有限合伙人如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管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转让),实际上涉及两个问题:

    一是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不经合伙企业的其他成员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就象股份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或者有限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那样;还是需要象有限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那样经多数其他成员同意后才能转让。

    二是对该财产份额有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究竟是全体合伙人,还是仅有普通合伙人或者仅有有限合伙人才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人虽然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毕竟拥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权与监督权,其与普通合伙人的关系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相比还是要密切一些,因而有限合伙人的人身因素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行是有一定关系的。有限合伙人是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有限合伙人(转让给普通合伙人的情况详后),固然可以不经合伙企业的其他成员的同意;但如果有限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而实际上导致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就应当要有全体普通合伙人的同意和多数有限合伙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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