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管是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如果不小心盖错了章,可以在旁边再盖一个,记住不要和盖错的那个章重叠在一起。
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发票只要是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均可以认证.
超过认证期的发票能否认证?
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可以认证.
什么是发票认证?
发票认证是指本企业购进,用于在生产或在销售的商品及原材料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进行进项税抵扣的需要进行认证,认证期限是发票开出90天之内,一般要携带认证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和税务登记证副本进行发票认证.
拿到增值税发票后持第一联抵扣联及发票联到管辖国税局去认证发票真假,认证通过就可抵扣税款,即本月应交国税=本月销项税减进项税,增值税发票要在90天以内去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
根据政策规定,转登记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条件1
只有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两个条款联系起来理解,也就意味着按照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条件2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者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
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转登记?
此项政策的执行时间是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时间是2024年12月31日,即: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如果需要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2024年5月1日到12月31日,这8个月的期间里,都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登记手续.
企业开票研发服务费怎么申报
答:直接在纳税申报表减免税栏填写,如果销项不足,下期填报.
这个报表是一项费用,如果是航天信息的多税盘是可以直接抵扣销售税额的.在申报表附表四中填写,然后数据自动在主表中的应纳税额减征额中体现出来,不过如果进项大于销售的情况下不用填写.
一般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中的收入,再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二)中35行的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其他相关的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四)营改增税负测算明细表、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附加税费申报表.
etc发票能抵扣进项吗
公司车辆办理ETC卡开具的取得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47号)第二条规定:
(一)2024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那么公司车辆统一办理ETC卡充值,ETC充值卡充值时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其充值取得的发票,不能按照过路过桥费计算抵扣.
什么是加盟费?
向加盟商收取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属于转让商标使用权的行为,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应缴纳增值税.而收取管理费属于为加盟商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行为,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仍按"其他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同时,取得加盟费收入的企业还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而加盟费正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时间上,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勾选认证售票状态可以改吗?
勾选平台操作是,1查询发票2勾选发票保存3确认勾选提交
当你操作到"确认勾选提交"步骤了就不能修改取消了.
如果该项进项不符合抵扣条件,可以做进项转出.
如果你勾选保存了,但是还未确认,可以通过下面的步骤来取消.
1、到"发票勾选"界面,点"更多查询条件".
2、在"勾选状态"里点"已勾选",这时,你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们就出现了.
3、然后将左边的√去掉→保存→搞定.
勾选发票确认未完成申报怎么处理?
勾选发票确认未完成申报需要手工填写申报表.
已完成申报就是已经完成申报纳税.现在一般都是次月之后进行发票认证,所以正常情况下,已完成申报是指上月已经申报完成,未完成申报是指上月未完成申报.你选择的时候要注意一下,别弄错了,弄错了进项税就没法抵扣了
发票认证及申报的时间?
1.若您还未申报,在申报期内,您仍可使用确认平台勾选认证,而勾选确认的发票可于申报时进行抵扣.
2.若您已申报,则勾选确认的发票应于下月申报时抵扣.
3.若使用扫描认证方式,则扫描认证的发票应于次月进行申报抵扣.
若您已办理三证合一转码手续,此后应当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具及取得发票.
而变更前取得按旧税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认证期限内继续认证抵扣.
若无法勾选确认,请选择查看"档案信息维护"中的税号是否准确.
经营收入未达起征点的纳税户,在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联合国;附加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同时免予征收了。
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每月申报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23号)规定:
为提高管理效率和方便纳税人,未达起征点户可实行按季、半年或年申报一次。具体申报内容和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对月度实际经营额超过起征点的未达起征点户,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其按照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未达起征点户,如其实际经营额连续一定期限超过起征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调整其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首先要确定你们公司有没有国税,是只有企业所得税还是有增值税,都是按月还是按季申报,一般增值税都是按月申报,所得税按季申报。如果不是网报的话就在每月15号以前拿着财务报表和申报表(加盖公章)到所属国税局申报,然后根据国税填写地税申报表(每个公司都有纳税核定,核定该公司应该要缴纳哪些附加税费,以什么为依据计算税费,根据那个填写就可以了)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表(并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表生成报盘拷到U盘中并带上U盘)到所属地税局申报就可以了。
如果没有国税的话就只申报地税,跟上面的程序是一样的。
如果是网报的话,只要进到系统中根据提示操作就可以了,其中地税系统中申报的时候先在查询窗口差一下纳税核定,再根据纳税核定确定要申报的税种在申报窗口中找到申报表填好申报就可以了,有税款的话还要在银行划款中划款。
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式是什么
答:年初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指定特定用途,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
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上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上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上年全年实现净利润-上年已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1.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未分配利润通常用于留待以后年度向投资者进行分配.由于未分配利润相对于盈余公积而言,属于未确定用途的留存收益,因此企业在使用未分配利润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比较少.
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式是什么
2.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在会计处理上,未分配利润是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的,"利润分配"科目应当分别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1)分配股利或利润的会计处理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科目.
(2)期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亏损的金额."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3)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既有可能发生赢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企业在当年发生亏损的情况下,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应当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