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一般纳税人怎么报税
答:一、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
二、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登录电子口岸,查询比对出口信息与纸质报关单是否一致.若一致,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16:00向国税局提交电子信息.
三、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使用指定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出口退税信息,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传递至软盘.
四、整理、装订出口退税报表、单证成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办理出口退税正式申报.若申报数据准确、单证无误、报表一致,则通过审核,转入审批环节;若存在需要调整、更正的数据或单证及报表,则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对于已经审批完毕的出口货物,主管税务机关将按法定程序办理退库手续.外贸企业应根据银行退转的出口退税退付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至此申报完毕.
长期投资包括什么科目
1、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包括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
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核算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针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言的,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7、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指的是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8、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是指未收到租金并未获担保的部分,因其是否能按期收回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按照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对预期收益就不计或少计,而且对于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的应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原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以冲回,转作表外核算,这样处理有助于抵消管理人员和所有者的乐观主义情绪,以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更有利地评价风险.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增值税普通发票即普通发票,是指除增值税发票以外的各类发票.
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销售发票文件的内容编辑
销售发票文件包括开票日期、销售类型、发票编号、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税号、销售部门、业务员、付款条件、税率、产品编码、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额等数据项目.
是的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增值税纳税人2024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迁移注销和注销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范围不一样,户口注销包括户口迁(流)出:
1、户口注销:包括户口迁出原籍地、出国定居、双重户口、服刑人员、参军入伍等(如: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1条、12条的规定);
2、而户口迁(流)出,就是指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同时,必须注销迁出地(原籍)的常住户口(参看本条例第10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卖家版退货运费险是指在买卖双方产生退货请求时,保险公司对由于退货产生的单程运费提供保险的服务.
本项服务由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并交保证金的商家和淘宝商城的卖家(机票、酒店、直充卖家除外)、无名良品的买家购买,退货退款成功后,保险公司会直接将理赔金额划拨至买家支付宝账户.
每份保险合同的理赔基本原则是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以实际损失为限,对未实际发生的损失不予赔付.保险期间自买家或买家代表签收货物之时起七日止,或至买家在线"确认收货"时止,以时间先后顺序较早发生者为准.
简单说就是卖家的每一笔订单都为买家上了运费险(保费由卖家支付),相当于给买家的优惠或额外服务.
"退货运费险(卖家版)"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未完结前,买家发起退货请求时,保险公司对退货产生的单程运费提供保险服务.退货运费险(卖家版)目前针对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并交保证金的卖家和天猫的卖家(机票、酒店、直充等虚拟类卖家除外),若非此类卖家的商品是不支持的哦.卖家加入成功后在商品详情页面会有运费险标志.
在购物中,如果卖家参加了"退货运费险(卖家版)",对于想购买消费者保障服务商品的买家来说,购买前可以增强购买信心,购买后可以加快退货的沟通成本和经济成本,提升退货体验.
说明:目前只针对交易未完结时发生的退货运费损失给予赔付,交易完结后由于维权造成的退货运费暂时不在理赔范围内.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详细知识介绍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一、作品登记受理范围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以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予以登记的范围
1、原创软件;
2、软件的修改本;
3、翻译软件。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要填写的内容
1、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
2、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
3、权利范围、软件用途
4、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
5、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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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详细知识介绍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小规模季报营业外收入所得税怎么申报
A类申报表不需要填列营业外收入,直接填列账务核算中的利润总额并按利润总额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额.
A类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是查账征收情况下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该表设置是按利润总额预缴税款的,其关于经营数据只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三栏数据,并没有要求利润总额一定要等于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
答:不用.
被废止政策: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作废条件,开具红字发票.未认证的专票需要在认证期限内(180天)开具红字发票,超过期限不能红冲,已认证的专票红冲不受时间限制.
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47号,没有这项规定,即取消未认证的专票需要在认证期限内开具红字专票.
利息手续费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一)增值税行条例中的利息条款
《增值税暂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对价外费用做了进一步明确,"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增值税暂行条例仅规范有形动产、修理修配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价外费用,包括延期付款利息;提前还款支付或收到的利息不包括在价外费用,其性质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销售折让折扣.
(二)营改增文件中的利息条款
财税[2024]36号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包括各种占用或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融资性售后回租以及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
财税[2024]36号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财税[2024]36号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九)款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财税[2024]36号对除企业统借统贷业务外的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其中,符合条件的统借统贷免征增值税;财税[2024]36号没有对营改增服务的价外费用进行约定,实务中可参照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价外费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