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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人看过2024-01-19
    误区一: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或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外观专利申请,专利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
    误区二: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三: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中国外观专利查询网,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外观专利,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四: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在与发明人就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交流时,他们中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是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殊不知,这时已经晚了,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你发现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为申请专利所花费的精力、时间、金钱统统付之东流。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有了切实可行的想法,就可以着手申请文件的撰写了。
    误区五:缺乏长远的专利战略规划。
    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首先,可以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一些企业毫无目的的申请大量专利,结果导致授权率低,并产生大量的垃圾专利,浪费时间和精力。其次,可以突破国外企业的专利包围。一个企业应该对自己行业内的基本专利状况及外围专利状况有十分明确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技术突破口,排除他人专利障碍,确立自己的专利优势,从而赢得市场竞争。
  • 116人看过2024-01-19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它可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两大类。注册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这类商标是商标权客体的主要部分。在一般情况下,未注册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受到特殊的保护,仍然是商标权的客体。
  • 100人看过2024-01-19

    (一)书写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的改制申请书,并且需要至少两位以上的股东;

    (二)准备和提交改制材料,需要先注销个人独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税务以及IC卡等原公司的材料;

    2、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且需要投资人和清算人签字);

    3、提供公司清算报告、债权债务保证书、完税证明以及印章,部分材料需要投资人和清算人进行签字;

    4、看个人独资企业是否有分支机构,如果有也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并且提供注销证明;

    (三)领取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其他税务及银行的事项。

  • 100人看过2024-01-19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

    以上两点规定都明确公司地址变更后,税务也需要及时进行变更,并且在时间上也有一定的规定。

    那么当公司地址变更后,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罚。

  • 208人看过2024-01-19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120人看过2024-01-19

    在考虑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之前,必须有三个前提条件必须具备:

    1、实施涉嫌侵权的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如果因为种种原因(如没有交专利年费)而无效,专利法也不保护;

    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如果是经过专利权人授权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则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范围;

    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如果不是为了生产经营,而是为了教学或者自己使用,一般不构成侵权。


  • 100人看过2024-01-19

    1、当企业陷入某种无法挽救的负面信息中,就需要更改名称来改善公司的形象,特别是一些大型的丑闻和财务困境是一定要在短时间内通过更换来挽救

    2、现发展和原企业有不对口的地方,或者原企业名称知名度还不如其主导产品品牌高,企业为了使品牌更加鲜明化,就可能单纯更换企业名称。

    3、收购了他人的公司,成为自己的子公司或者是自己旗下的小分类,需要将原先公司的名称和产品进行更换,更改为自己的品牌名称

    4、创建了公司的分公司,主营的类目是其他的产品,需要推出新品牌加强其独立性,因而赋予新业务子公司新的名称。

    5、多品牌企业实施品牌整合,意在突出优势品牌的名称,需要将原来带有行业或产品特点的名称进行更换。

  • 100人看过2024-01-19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一)注册资本问题

    目前,随着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但是,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下的公司都有一些注册资本问题。我们办理了大量因出资瑕疵而低价转让股权的问题、虚假出资怎样进行破产的问题等等。所以,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办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

    (二)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只有在弄清目标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后,才能很好的预测公司将来的运营能力。

    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实践中,有许多公司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月末以及年终报账的时候才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会核算。有的公司干脆就没有规范和详细的财会制度,完全由公司负责人自己处理财务事项。因为这些原因,很多公司都建立了对内账簿和对外账簿。所以,收购方在收购目标公司时,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详细的考察,防止目标公司进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价值的情况出现,客观合理地评定目标公司的价值。必要时,收购方可以聘请专门财务顾问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但是,如果收购金额本身比较小,可以聘请懂财务会计的法律顾问单位,由其对收购中遇到的法律和财务问题进行综合指导。本团队的律师都具有法律、财务以及税务方面的综合专业知识,能为您在法律、财务以及税务方面提供专业的服务。

  • 198人看过2024-01-19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债权的赔偿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有造成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121人看过2024-01-19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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