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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8人看过2024-01-20
    公司担保的对外效力如下:
    1、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和普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是一样的,即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
    2、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和个人投资或者担保金额有限额的,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3、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134人看过2024-01-20
    合同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撤销。下列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143人看过2024-01-20
    1、合同原则上成立时生效,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需要依照相关规定。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3440人看过2024-01-20
    滞纳金加收万分之五。用人单位没有按时且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根据相应的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惩处措施,责令其限期依法缴纳或者是补足,同时自欠缴之日开始计算,依法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逾期仍然不进行缴纳的,则有关部门将对相关的用人单位处以欠缴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127人看过2024-01-20
    公司能否担保个人贷款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决定。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无效。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和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 554人看过2024-01-20
    1、公司名下房产可以抵押。公司名下房产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抵押,同时应当具有房管部门、土管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145人看过2024-01-20

    公司担保无效情形如下:
    1、公司担保主体不合格;
    2、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内部机构或者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担保无效;
    4、公司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公司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公司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 131人看过2024-01-20
    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2、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4、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5、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129人看过2024-01-20
    公司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公司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内部效力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2、公司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外部效力是指债务人转让合同权利的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 130人看过2024-01-20
    1、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2、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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