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69人看过2024-01-21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向其他公司投资,依法履行出资责任,取得公司股权后,个人独资公司可以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 618人看过2024-01-21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专利转让需要什么材料专利转让基本途径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专利转让需要什么材料专利转让基本途径有哪些

    专利转让材料:需要准备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企业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需要身份证复印件)转让合同。

    (一)专利转让流程

    1、流程:签署转让合同——提交材料——受理——审查——审定——批准——告知2、审查通过经批准的,制作审批文书,通知申请单位;审查未通过或未经批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报审单位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和救济办法。

    (二)专利转让时间:

    专利转让申请需要20天左右。

    专利转让基本途径有哪些?

    专利是通过寻找企业或者寻找一些创业报纸,专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进行转让,如佰腾技术商城、中国应用技术网等途径转让,引导投资人购买专利,如颇具好评的三方合作模式。

    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转让需要什么材料专利转让基本途径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27人看过2024-01-21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

    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

    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

    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

    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

    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

    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

    9、合同生效条款

    一般应当写明:“合同自合同双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还应当写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或者登记后生效的,或者合同约定须经公证等生效条件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 139人看过2024-01-21

    职工患病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生病期间只要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赔偿金(每服务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23人看过2024-01-21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

    首先明确告诉大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

  • 126人看过2024-01-21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122人看过2024-01-21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127人看过2024-01-2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有以下这些问题: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33人看过2024-01-21

    可以的,但是前提是两个公司不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09人看过2024-01-21
    股东,董事,监事机构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其中,股东召开会议需要十分之一及其以上的人数同意;而董事召开会议需要三分之一以上的人数同意。并且股东会临时会议不是随便可以召开的,只要在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或是要作出重大决策时才可以召开。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