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公司、企业终身只需缴纳一次注册资本印花税。但如果公司注册资金增加的还需补交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印花税,其比较比例与第一次缴纳比例相同。注册资本印花税的缴纳时间为公司成立后第一年内到必须交纳,有些地方要求公司注册后第一次到税务局报到时交纳,有些要求公司注册后第一个季度缴纳,最迟的也必须在注册当年交纳。
一、转让的客体不同。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
二、来源不同。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
三、交易的主体不同。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了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
四、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不同。一旦转让活动就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
五、获得的权利不同。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六、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或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也远远不如实施资产收购的企业。
1、自然人独资,也称个人独资,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自然人独资即个人独资需要提交股东决议,因此产生了自然人独资股东会决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两人合伙股权分配可以相同。只要两人的出资比例相同,那么股权分配比例也是可以相同的。因为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通常是以股权比例为分配基础的,除非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否则只要两人在合伙建立公司时的出资比例相同,那么就可以在出资后获得相同的股权分配比例。
2、侵权行为的行政的制裁。专利法对侵权行为中的假冒他人专利、泄露国家-机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另外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还对侵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
3、侵权行为的刑事制裁。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主要给予民事制裁但有时也需要刑事制裁。《专利法》第五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民法典》所禁止作为抵押物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1、一个公司的股东可以又成立另外一个公司。一个人能注册多个公司。法律对此没有最高额的限制。但是不能注册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公司首先需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保留期不得转让。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