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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人看过2024-01-20
1、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更正或者删除诽谤内容等责任;
2、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3、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方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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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7人看过2024-01-20
1、社保开户之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
2、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
3、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4、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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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人看过2024-01-20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工商登记。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等。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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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人看过2024-01-20
公司注销的流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到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证,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法律规定公告的公示期至少四十五日。然后到工商局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到开户行注销公司的银行账户。最后到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即可。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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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人看过2024-01-20
1、注销公司国、地税;按照公司税务情况决定国、地税注销的先后顺序;
2、到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清算组备案;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申请;
5、到银行注销公司银行账号。
6、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2)公司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章、合同章、票据章、人名章,印鉴卡,刻章备案通知书;
(4)租房合同、房租票据;
(5)没有三证合一的需要提供税务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正副本原件;
(6)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机构信用代码证、网银、印鉴卡等;
(7)公司近三年账本、财务报表、凭证、空白票据、已开过的票据、税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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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人看过2024-01-20
1、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
2、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4、合伙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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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人看过2024-01-20
1、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分配。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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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人看过2024-01-20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1、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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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人看过2024-01-20
1、清算组的责任是如实上报公司资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若是因此给债权人或者是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经依法清算就注销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2、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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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人看过2024-01-20
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可以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转让多少股权。 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应当在30日内答复:
(1)30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超过一半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3)不同转让一半以上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或者购买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合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