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对比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分类进行选择。
药品医疗行业注册商标类别主要有:
一、核心类别
第05类:医药品;
第10类:医疗器械等;
第30类:保健食品等;
第35类:销售服务等;
二、重要类别
第3类:化妆品;
第7类:制药机械;
第12类:手推车、救护车;
第16类:杂志;
第18类:拐杖;
第20类:棺材、医院用非金属身份鉴别手环、磁疗枕;
第21类:痰盂;
第24类:床上用品、寿衣;
第29类:奶制品、食用蛋白;
第32类:矿泉水、饮料;
第33类:酒;
第40类:食品饮料加工、剥制加工、纺织品加工、服装加工、艺术品装框、药材加工等。
第42类:药品研究、化学研究;
第44类:医疗服务等;
三、关联类别
第1类:医药制剂保存剂;
第8类:手术刀;
第11类:手术灯;
第25类:药物用衣、磁疗衣;
第26类:假发;
第37类:医疗器械维护、消毒服务;
第39类:救护运输、轮椅出租;
第41类:健身俱乐部;
第43类:养老院。
可以使用在自己的商品上,需要注意:
1、长期使用
商标信誉的建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在选择了一个好商标后,要坚持使用该商标,切勿常常更换商标。尤其是商标有一定影响之后,更要坚持使用下去,图形、文字、色彩都不要变。
2、将商标与周围文本区分开
在印刷品中通过使用大写字母、黑体、不同颜色、斜体、下划线或引号等,以区别商标及其他文本内容,避免商标被视作一般性词句。
3、将商标作为形容词使用,而非名词或动词
商标的作用是将企业的产品/服务与其他产品/服务的区别开来,而不是描述产品/服务。若不注意使用,商标可能成为普通词汇。
这不利于企业,因为企业产品线不止一个,将商标作为名词容易让消费者混淆。
将商标作为动词使用,也有同样的风险。为保护商标,将其与一般性描述性名词搭配使用。使用商标时,勿使用复数形式,而将与其搭配的名词变为复数。
退还
未中标的人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若多交了增值税,抵减下期应纳税款时,将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增值税多交税款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抵减以后期间应交增值税,无需编制会计分录,只在申报表填列即可
债权人能否申请诉中财产保全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