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商标都能够获准注册,只有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准注册,条件如下:
1、申请注册商标的组成。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法条中所说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具有明显的特色,使消费者容易辨认、识别,易于与其他商品区别开。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很多,但能够满足上述1、2的条件并不违背社会公德、国家公民形象的,基本都能注册。
1、不可以不填单位。“购买方”栏填开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纳税人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等都要全部填写准确的,不然收票方是无法认证抵扣的,而发票内容里的“单位”可以不用填写的。
3、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就是密码区、还有金额和税额以及开票日期等地;
4、但如果纳税人不对就算是密码区、金额和税额都是对也是无用的。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2、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3、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5、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1、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根据新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特定地区减免税优惠.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过渡期优惠政策.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4、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1、取得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6%的专票可以抵扣直项税。
2、以下两种情况:
(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2)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1、常规的做法支付时借:管理费用贷:库存现金抵扣时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征额贷:营业外收入
2、增值税纳税人2024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24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在最新的税法中,符合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在建工程购进的工程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24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24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原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专项存款-转出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将原来抵扣的这部分进项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转出来,增加在建工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