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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人看过2024-01-0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尚未成立的公司筹办期合同不能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只能以公司发起人的名义与对方签订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公司成立之前还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 126人看过2024-01-01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特征:
    ①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②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③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
    ④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⑤不得与合同内容相矛盾。
  • 132人看过2024-01-01

    损害股东利益具体情形有:

    1、违反法律或章程故意拖延或拒发股息;

    2、不合理地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高额报酬和提供高福利待遇;

    3、利用公司的资金为多数股东提供优惠贷款或高价租用其财产;

    4、利用公司对多数股东控股的其他公司提供贷款优惠或免除债务;

    5、恶意增加公司资本,迫使少数股东因无力认购新股而使其持股比例进一步降低;

    6、操纵公司股票价格,迫使少数股东低价出售所持股票;

    7、在董事或管理人员非法经营、违反职责而损害公司利益时,无理拒绝以公司名义对他们进行追究;

    8、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规定,为少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9、无理拒绝向少数股东提供或隐瞒有关公司经营状况、资产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10、利用“不断发展恶意兼并”或“短期合并”等手段,将少数股东排挤出去然后再恢复公司原状;

    11、利用因其职务所获得的内部信息为自己谋取私利。


  • 223人看过2024-01-01
    1、所谓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自已的名义对公司或者其他权利侵害提起的诉讼。这类诉讼包括:

    1)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撤销之诉: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等

    2)决议无效之诉

    3)损害赔偿之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股东派生之诉,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而提起的诉讼。由于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是相一致的,因此股东为公司利益而起诉,实质上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只是不那么直接罢了。

    我国公司法151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58人看过2024-01-01

    股东出资不实是指股东没有按照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完成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主要表现为没有足额出资。

    (一)虚假出资的行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208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下10%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虚假出资的刑事责任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1%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年4月18日)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 136人看过2024-01-01

    1、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签订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需要第三人的追认或拒绝来确定合同有效或无效。在第三人未追认期间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若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追认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2、依据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 171人看过2024-01-01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包括什么

    1、在公司当中,有的股东可能滥用公司权利,这可能构成违法的。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37人看过2024-01-01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分方证件。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 355人看过2024-01-01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区别是什么

    1、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控股股东,是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3、实际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东,也可以是控股股东的股东,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259人看过2024-01-0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什么是著作权为什么要登记著作权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著作权为什么要登记著作权

    要想取得权利就必须要进行登记,是当事公司或个体自愿去登记的我们称之为自愿登记,但也有些保护主义国家也有规定,著作权当事人也可以进行自愿性登记。

    依据当事人是否自愿登记权利,通常也将登记著作权细分为登记变动权利(包含其他项权登记事项)、登记注销和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是说著作权的登记,变动权利的登记是说在取得著作权之后的登记,登记注销是说著作权和著作权的其它权利消失以后的登记。

    需要当事人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表。具体包含:产品名字、产品分类、署名、完成的时间、发表与否、第一次发表的时间和地址;产品以何种形式完成(完成形式,职务等等其它方面);完成者的个人情况、别的著作人的情况。

    2、申请人的个人情况(申请人要提供自身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话就要提供单位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副本的)和经办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提供样本(申请的作品),(如果是文字的作品就要提供作品原稿;美术和摄影这两方面的作品就要准备2张lOcm×12cm的相片;工程方面的产品就要准备三视图、实物照片或者效果图;影视影音方面的作品则要准备VR等等)。

    4、产品方面的创意分析。

    5、根据自身情况要求提交作者本人的委托证明、该次作品和委托合同或著作权的委托使用合同。

    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制度

    著作权施自愿性登记的原则,作品不管是不是已经登记了,作者本身或其它被委托的委托人的使用权利均不受影响。我们国家实行的自愿登记主要是为了维护作者本人和别的被委托的版权人的合法权益,这将大大有助于在法律层面上解决著作权人本身的著作权归属问题这方面的争吵,而且为著作权归属方面的争执提供了最基本最原始的有效证据。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著作权为什么要登记著作权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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