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原则精神,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至于裁员程序,《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其实很多公司都认为,当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时候,他们就能将员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其实这是个十分错误的认知。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公司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时候,不能直接就将员工辞退,而是需要先对不能胜任的员工进行调岗或者是培训,而如果员工依旧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话,那么公司应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本人,又或者是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然后,即便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辞退,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公司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的话,那么就需要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及未提前三十天告知的一个月工资,人们常说的N+1就是这个。
方法一:要看企业有没有规章制度。如果有规章制度,而且制度上明确了这些行为是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就可以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予以辞退。但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要经过公示,并且有证据证明该制度职工知晓。
方法二:如果他不完成工作任务,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要经过培训或调整另外的工作仍不能胜任的,才能解除合同。不能胜任工作,还必须单位有考核制度和月度考核的依据,该考核依据要职工知晓。
其实很多公司都认为,当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时候,他们就能将员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其实这是个十分错误的认知。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公司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时候,不能直接就将员工辞退,而是需要先对不能胜任的员工进行调岗或者是培训,而如果员工依旧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话,那么公司应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本人,又或者是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然后,即便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辞退,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公司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的话,那么就需要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及未提前三十天告知的一个月工资,人们常说的N+1就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