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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5
    员工的工作效率也影响着自己的生产效率,所以一定要招聘合适的员工。员工无法胜任工作,也不接受调岗调薪和考核,那么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可以选择给这个员工辞退并且补偿相应的补偿金,这公司就算合法合规的让这个员工离开了。如果说员工不愿意离开,并且在这期间做了一些违反公司合法权益的事情,那么也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这个时候由于员工有错,也可以不给赔偿金。
  • 100人看过2024-01-15
    企业不能对员工实行罚款。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目前的法律未赋予企业该项权利。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
  • 100人看过2024-01-15
    对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采取警告等措施预防员工再犯。如果员工因为迟到不会被罚款,但是有可能被公司扣款,扣款也是有一定的标准。员工的迟到行为没有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员工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15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不需要签劳动合同。但可以签实习协议。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
  • 100人看过2024-01-15

    公司员工辞职信

    尊敬的x总:

    无奈之下提出辞职,客观原因是我想发展自己的特长,让我学有所用,我想接下来的时间好好在家看书学习,到年末要参加各种考试,加强我自身的能力。除了客观原因外,主观原因则是我觉得自己的能力有限,有时候顾前就顾不了后,因此给公司造成的诸多不便还请谅解。也许是天资愚钝,我对于公司的工作操作方式很难跟上节奏,因此为了不再给领导添加负担与麻烦、拖同事们的后腿,我特此提出辞职。最后,祝公司生意兴隆,发展越来越好。

    您好!

    在经过内心多次痛苦挣扎和深思熟虑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写下了这封辞职信。对于这种勇气,我将其称为“成长的勇气”。

    我来公司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这一年来**公司在飞速发展,我也在快速成长,我也深知在我成长的背后是领导的信任与潜心栽培,同事们的支持与帮助。

    20 xx年,对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我很庆幸能够在这样的公司,这样的部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迅速成长,适应社会。我的家人经常用这样一句话来教导我“找一个好企业容易,遇到一个好领导不容易”,我很幸运的在漫漫职业生养的伊始便遇到了您这样一位亦师亦友的好领导,我也很感激这一年来您对我犹如兄长般的关怀,支持与信任。在公司的这些日子,对于每一项工作任务,我都用心尽力,按时保量,加班加点的完成。我告诉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领导在我身上所花费的心血。

    坦白讲,最近几个月所遇到的许多事,让我重新举棋不定。但诚信或者忠诚,并不机械的等于终身服务于一家公司。人和企业都在时刻改变着,对于企业而言,随着公司的发展变迁,过去适合的员工未来可能不再适合他的职位,对于个人来说,一个公司过去可能是他最佳的选择,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在可能已经无法激发他最大限度的发挥他的激情和才干。我觉得现在是我该下定决心的时候了。

    鉴于我目前的状况,感觉已不能适应现在的岗位。虽然你并未让我过于劳累,甚至对我的工作很放任,也没给过我压力,但于我来说还是感觉压力很大__这种压力是我自身性格所决定的。

  • 100人看过2024-01-15

    如果在哺乳期,原来某些职位目前可能不能胜任。在此情况下,经过协商,用人单位可以调换其工作岗位,但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原岗位,而且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而单方面调换职位,员工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哺乳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其他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100人看过2024-01-15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主要有:

    1、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

    2、故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

    3、以及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00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进行岗位调整员工不同意就辞退合法与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 100人看过2024-01-15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了调岗的,员工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然不能适应工作,用人单位提出给劳动者调岗员工拒绝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有没有与劳动者就调岗进行协商,员工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 100人看过2024-01-15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只有非法辞退员工时的补偿金才是按照月平均工资计算的,而且这里的月平均工资是被非法辞退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工资总收入员工本人也非常的清楚,用工资总收入除以12个月也能计算出每个月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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