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错误不会对公司造成什么损失,则警告即可,但如果员工的错造成了公司的损失,则可以要求员工赔偿这部分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什么情况,公司都没有罚款的权利。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对于该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
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3、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不能任意调换工作岗位,调换工作岗位是一种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协商一致才可以;如果单位因员工不同意转岗,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应当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公司随意调岗违反违反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但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一、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如何合理调整员工岗位,一个企业的发展,岗位需要,可能就会抽调员工岗位,但调离员工岗位不仅需要合法也要有合理的事由,因为这关系着员工的切身利益,如果企业部门操作不当,就会造成员工的不满,引发后续争议,那么针对如何调岗调薪企业要如何做才能避免纠纷或减少公司的损失。
调岗的基本情形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协商调岗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所以调岗调薪应视为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调岗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变更,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单方调岗
除了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亦可单方决定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3.默认调岗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整且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的,该调岗行为合法有效。
4.依约调岗
劳动合同中约定类似“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如果单位因经营需要调整时,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劳动者应当服从”。
1、应当注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2、规章制度方面的要求,规章制度中要明确,在哪些情况企业可以对员工的岗位做出调整。
3、企业对员工调岗调薪要有充分合理性。企业应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制定不同的薪酬制度,如果企业有针对岗位制定的薪酬制度,每个岗位预先制定大致的薪酬区间,企业将在随岗后的调薪具有比较充分的合理性。
企业依法享有一定程度的用人自主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条款,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下来的,任何一方都无权随意变动。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用人单位变动员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其实质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用人单位除因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情形,以及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给员工随意调岗违反劳动合同法。
合同期内有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精神,符合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如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不得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二是企业在经过培训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企业有权作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决定,行使自主权。
《劳动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岗位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法律予以明确说明: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