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精神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如果只签了聘用合用,并没签保密协议,不可以起诉,即使起诉,也是胜诉可能性不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因此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就不能要求劳动者遵守。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若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若属于民事纠纷的,企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若泄露商业秘密,达到以下规定的条件的,那么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企业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1、首先留下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拍照,但最好的是让该员工自己出一个事情经过的说明,或者是请求公司从轻处理的报告。总之,目的都是为了留下他确实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2、掌握证据后,再看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节。如果情节比较轻,而且该员工的悔过态度较好,公司可以通报、处罚、降薪、降级等措施;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和他的劳动关系。
3、制度编写时就必须明确,对违反规定的或不执行该制度考核办法。
4、当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就按制度中写的查办处理。
员工个人原因给造成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违反劳动合同法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
①由于劳动者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违反有效的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约定的,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以下情形要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①订立合同,他不订立合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超过规定扣押证件收取财物
②,履行合同的时候,单位不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或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支付或者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③,解除或终止合同: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但不履行支付补偿金义务,经催告预期仍不能履行,要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分为两种:
1、公司员工贪污公款5000元就会被刑事拘留。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2、私营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的,是属于职务侵占的行为,不按贪污罪处罚,要依据侵占财物的价值按职务侵占罪量刑。
如果员工因为迟到不会被罚款,但是有可能被公司扣款,扣款也是有一定的标准。员工的迟到行为没有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员工工资。
或者员工经常迟到,可以视为对劳动合同的严重违反,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在实践中,因为员工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但是公司支付给员工当月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损害公司利益是违法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员工损害公司利益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是否构成犯罪,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故意损毁公司财物的,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是过失造成的,不构成犯罪,但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