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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人看过2024-01-19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所约定的试用期,如果还没有实际履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改正,使之符合本法的规定;如果违法的试用期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主动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声明协议,或另行招聘员工。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56人看过2024-01-19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劳动时间,但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时间有相应的限制。国家严格限制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就业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果超过这一限度,就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当出现可能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事件时,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幅度根据需要而定,不受限制,并且不需要和工会及就业者协商。这些情况是: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紧急处理的,例如地震、洪水、抢险、交通事故等;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的,例如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煤气管道泄露或堵塞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保修、保养的;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的;为了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 146人看过2024-01-19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是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之一。用人单位不能免除己方的法定责任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442人看过2024-01-19
    员工没有责任心,无非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员工认识不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觉得自己的工作可有可无,做的好坏不会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
    第二,员工非常清楚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仍然作出不负责任的行为。
    对于第一类员工,只要引导其明白岗位工作的重要性即可,在讲清楚岗位职责的基础上,最直接的方式是通过培训引导员工,可以标榜其他公司相同岗位正面事迹激发员工学习、也可以通过学习反面案例吸取经验教训,我个人建议公司创造条件,不定时开展员工自我学习,倡导其多看一些岗位相关的书籍,扩大视野,提升格局后,对工作的认知会进一步加深;
    第二类员工明白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公司只能通过制度约束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一个公司的隐性文化很难强大到让所有人都上下同心,总有部分人需要通过显性的制度来管理。建立明确的考核制度,工资与绩效直接挂钩。例行及运营类的工作通过绩效考核进行得分,其他日常行为通过完善的制度进行约束,比如严格的考勤管理、会议管理、日常行为管理制度等,产生的惩罚全部按照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久而久之,员工的行为会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否则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 815人看过2024-01-19
    一、建立严格的工作流程
    企业要保证员工尽职尽责,首先要对服务、业务等方面的工作流程进行合理化设计。从每一个环节、细节入手,把员工进入工作岗位的第一步,到工作结束后的最后一步,都应做出严格细致的规定,不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工作都有可能出错,这就要求员工必须按规定完成所有工作。这样员工的工作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的放矢。按照此工作流程,就能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员工自然就可以尽职尽责,那么管理也就会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简单的问题流程化。
    二、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
    制定了工作流程,接下来就是要求员工按照流程及时正确的完成工作,这就必须有监督制度。制度是条文性、没有生命的东西,没人监督制度就形同虚设。企业要实行内外监督两手抓的机制。在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部门内有专人监督,各部门之间互相监督;在企业外部,做为服务行业,要发挥服务业主的监督作用,让员工的责任心在工作期间时刻处于警惕状态,不敢出现丝毫松懈。另外,公司的各级管理、监督人员更应该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古人曰“正人先正己”,管理人员如果都对规章制度视而不见,不能以身作则的遵守,更谈不上去监督管理自己的员工了。
    三、思想教育,教化人心
    员工的责任心是处于对工作的热爱和忠诚。一个员工热爱忠于他的本职工作,就会尽心尽力,发挥自己最大的潜力投入到工作中,会把工作当成是一种需要、一种享受。这种对工作的热爱同时也需要公司的文化、理念、制度深入人心、贴近员工,这样才能与广大员工达成共识,还需要向员工宣传,使之在员工心中扎根,让每位员工都对公司产生信心,坚信公司的明天会更好。
    四、为员工设计职业生涯
    人是应该生活在希望里,有目标才有动力。企业应该让每位员工都看到希望,工作中感到温暖。公司通过内部培训或外部学习,使员工认识到公司在为我的人生道路指明方向,我在公司工作一天,不只是为公司创造了一天的效益,也是自己向人生目标又靠近了一步。今天我或许只是公司一名普通的员工,通过公司这段时间的工作,明天我或许就是一名优秀的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技师……即使明天我离开了公司,但在公司工作的这段经历是可以让我受益终生的。
  • 1143人看过2024-01-19
    1、厘清责任。所谓"责任心",即愿意主动为自己所负责工作承担相应责任。要让员工愿意主动承担责任,必须明确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因此,厘清责任,明确其具体职责是基础,只有愿意员工知道他应该对什么工作负责,他才会有承担责任的方向,否则,责任心无从谈起。
    2、建立考核文化。员工之所以没有责任心,我想公司缺乏严格的考核也是关键。通过我们对该公司的调研便发现,该公司虽然进行绩效考核,但经常出现考核不严格的情况,例如,每年公司下达的考核任务,部门虽然没有完成,但公司却仍然下发一部分奖金,这样,则造成员工对公司下达任务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则考核文化难以形成。
    3、考核与激励措施不匹配。对于员工而言,要提高积极性,有效地激励是很重要的,只有员工感受到对自身有好处,他才更愿意努力,所以,考核结果与激励措施相挂钩,是推动考核有效落实的关键,所以,只有将考核与激励有效匹配起来,才能确保考核的效果。
  • 203人看过2024-01-19
    1、体系构建和优化:
    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业务链包括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招聘、上岗、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支撑人力资源管理开展业务的支撑标准包括:岗位体系标准(岗责体系、职衔体系、岗位价值)、素质能力体系标准、培训体系标准、全面薪酬管理标准、全面经营绩效管理标准等
    2、人员事务操作:
    人员事务包括工作人员的吸收录用、招聘、调配、使用、培训、交流、考核、奖惩、任免、升降、工资、福利、统计、辞退、退职、退休、抚恤和人事研究等一系列日常执行操作事务,其中每项事务都会涉及组织、协调、执行、控制、监督等方面的事情。
  • 449人看过2024-01-19
    1、三不进卖场:不穿工作服不进卖场;不佩戴工号牌不进卖场;仪表不注重,衣帽不整洁不进卖场。
    2、三条铁规矩:商品必须上齐、丰满、卫生;顾客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不抢购快讯商品。
    3、三个必须这样做: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有五声;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认真执行便民措施,保证顾客满意。
    4、衣着要求
    A、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发式要求朴素大方,并保持头发清洁。
    B、制服:公司为所有员工统一配备制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制服的干净、整洁。
    C、工号牌:公司将发给每位员工工号牌,它是每日着装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您上班时未佩戴工号牌,将会受到公司的警告处罚,若遗失,则必须重新补办,并缴纳工本费五元。
    5、员工购物/包装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成为风采超市有限公司的会员,并享受购物乐趣,故有如下规定:
    A、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也不可在用餐时间内选购。
    B、所有员工的包袋在进入和离开卖场时间均接受检查(购物需在营业时间内进行)。
    C、所有员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购买损坏的商品。
    D、当快讯商品紧缺时,所有员工必须把利益让给广大顾客,而不得私占、多占紧销商品
  • 485人看过2024-01-19
    1、经常交流:没有人喜欢被蒙在鼓里,员工会有自己的许多不满和看法,虽然其中有正确的,也有不正确的。所以,员工之间、员工和领导之间需要经常的交流,征询员工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倾听员工提出的疑问,并针对这些意见和疑问谈出自己的看法什么是可以接受的。
    2、建立规范:订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对每个企业都是有必要的,我们可以对各个岗位做详细的岗位工人描述,使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向谁汇报,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责任。当然这种限制不应过于严格,但一定要有。建立合理的规范,员工就会在其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当超越规定范围时,应要求员工在继续进行之前得到管理层的许可。
  • 1601人看过2024-01-19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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