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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人看过2024-01-29
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或者未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的
3、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招录员工时扣押身份证件或者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收取劳动者财物的: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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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人看过2024-01-29
1、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2、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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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人看过2024-01-29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相关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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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人看过2024-01-29
公司裁员分为合法裁员和非法裁员,不同的裁员形式赔偿也是不同的。
非法裁员是指未按法律规定裁员,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合法裁员的要求:
裁员20人以上或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员工总数的10%以上的,使用者30天前向工会和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后,裁员方案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2)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的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后,仍需裁员的;(4)如果其他劳动合同发生重大规定的劳动合同,不能履行重大规定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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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人看过2024-01-29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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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人看过2024-01-29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终止合同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使用者和劳动者约定没有决定结束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即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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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人看过2024-01-29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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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29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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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人看过2024-01-29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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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人看过2024-01-29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与无记名股的转让规则不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具有法律效力。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