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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人看过2024-01-18
    可以。工伤保险机制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属公权范畴。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民法典》调整范围,属私权范畴。且二者规定并不冲突,不能混用,也不能相互替代。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137人看过2024-01-18
    手指截断是由于工作原因还是交通事故等原因,若是由于工作原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若是交通事故引起的,建议先到相关鉴定机构申请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例如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则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 423人看过2024-01-18
    不可以。工伤认定条件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视同工伤的条件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的范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195人看过2024-01-18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
    连续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者,数额为本人工资40%至60%。
  • 133人看过2024-01-18
    1、这要看与职业劳作之间是否有必然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如将不确定的外出交友、吃饭的途中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则不适当地加重用人单位义务,与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宗旨相悖。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122人看过2024-01-18
    第一、申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第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材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 126人看过2024-01-18
    第一、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第二、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第三、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第四、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第五、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 122人看过2024-01-18
    第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第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第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第四、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 132人看过2024-01-18
    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诊断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一、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二、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三、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提交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五、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因公外出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六、属于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七、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136人看过2024-01-18
    第一、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简单的说,就是每一位当前有工作的人,无论是企业的正式职工还是受雇于小吃店的服务员,只要曾连续工作1年以上,都应该享受带薪年假。
    第二、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据这两个条款的规定,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至于他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长短,则要根据他在当前单位本年度的工作时间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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