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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人看过2024-01-17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主要条款达四条之多,主要体现为第19条、第20条、第21条和第83条。

    第19条对于试用期设定的期限、次数和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试用期不得独立于劳动合同之外单独约定,而是必须与劳动合同期限相结合来确定,其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对应关系也重新进行了调整。该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20条对于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底线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21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定条件。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如果要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仅仅以“在试用期间”为理由是不可以的,还必须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83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同时,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要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在试用期已经支付的工资之外,还要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 136人看过2024-01-17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需要裁员时,报劳动部门后,被裁减的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同意转岗的,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部门解散的,用人单位应该继承履行劳动合同安排劳动者转岗,如果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裁员。

  • 121人看过2024-01-17

      工伤赔偿仲裁,不是一裁终局。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而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不在此范围内。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100人看过2024-01-17

    1、上班不签合同犯法。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在辞职时不需要提前声明,可以随时离职,并可以要求就超过一个月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赔偿,同时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警告与处罚。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43人看过2024-01-17

      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会先通过一段试用期缓冲。按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一旦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已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需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是在试用期间,也需要按规定签劳动合同,所以不需要试用期满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事实上,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最迟要在用工后一个月内签订。而且,劳动合同的签订要包括试用期在内,在用工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合理的,超过两个月在签订则属于违法。

      所以,你被用人单位录用之后,如果没有马上签订劳动合同,要在你入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不管试用期多长。而且,建立劳动关系,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不需要等到转正的时候,只需要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一个月内就要去签。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

    经济补偿是劳动者所在单位的工作的年限来决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 111人看过2024-01-17

      1、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

      3、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 211人看过2024-01-17

    1、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2、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6、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 108人看过2024-01-17

    1、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

    (2)非过失性辞退;

    (3)经济性裁员;

    (4)劳动合同终止未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5)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19人看过2024-01-17

    合法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种情况: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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