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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人看过2024-01-19
    劳动关系的确立并非一定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前提。如果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是运输合同,但行为往来符合了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则双方劳动关系成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1241人看过2024-01-19
    自杀不构成工伤。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据此,如能确认劳动者属于自杀的,即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遇到员工在公司自杀的事件,依据法律的基本原则,有过错则有责任,反之则无责任。首先应该先向警方报案,待警方调查员工的死亡性质,如果确是自杀,就看自杀事件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出于个人原因而与公司无关的,公司无需赔偿,但出于道义上的考虑,应该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支付一笔慰问金。这种情况一般无法认定工伤。如果该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因公司处理不当导致自杀的,公司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 414人看过2024-01-19
    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批准私自加盖公章,且无正当理由,其行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章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公司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司公章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解除行为。同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在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729人看过2024-01-19
    有风险。
    实务中公司为员工出具的购房收入证明金额高于员工实际收入情况较普遍,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可能持该收入证明主张权利,也确实有些单位因此吃亏。建议公司今后在出具该类证明时,如果开具的工资收入金额与实际收入不符时,可要求员工自己写个申请,明确该收入证明系员工申请开具,仅用于购房用途,不能作为证明员工实际工资数额的证据,避免员工今后持该收入证明用来打官司告公司。
  • 152人看过2024-01-19
    按理说,聚会时单位组织的,作为工作的延伸,在这个期间发生伤害是可以申报工伤的。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200人看过2024-01-19
    企业应及时、全面地取证,将员工严重失职的情况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记录。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如下:
    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
    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149人看过2024-01-19
    若招聘人对员工侵吞公款不知情且未参与,则不用负责。
    根据担保法第2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招聘职责并不属于前述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之一,也不属于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故不能适用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招聘人与员工之间不存在连带责任。
  • 175人看过2024-01-19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
    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限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总而言之,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限辞职权,无论是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若劳动者主动辞职,则需按照情况来判定是否能主张经济补偿。
  • 179人看过2024-01-19
    一、被行政拘留并非法定解除事由。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具体有: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被行政拘留并非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因此,员工被行政拘留时,用人单位并非当然有权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直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劳动者被行政拘留自然无法出勤,不少用人单位据此以劳动者旷工为由,直接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是,这种做法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因为,旷工是指“无故”缺勤,但是在劳动者被行政拘留的情况下,劳动者并非“无故”缺勤。如果劳动者己将缺勤理由告知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应知道,用人单位还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三、如果规章制度中规定被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纪,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被行政拘留虽然不是法定解除事由,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被行政拘留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 300人看过2024-01-19
    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一般的公司都规定,无故旷工三到五天,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公司本身的规章制度,只要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在与法律不冲突的情况下,就可以单独行使公司的内部行政,例如,警告、降职、除名等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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