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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0人看过2024-01-20

    (一)企业做出调岗决定,员工是否必须无条件服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二)劳动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意味着,假如合同约定“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应当理解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条款具有拘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纵然如此,合同的约定也并不代表企业可随意进行单方调岗,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注意保留证据)。

    (三)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可否随意调岗

    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四、员工不服调岗拒不到岗,可否认定为旷工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解约须经过法定程序

    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若劳动者同意调岗,一时半刻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须在合理范围内,提供业务培训或另行安排工作,依然无法提供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才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 120人看过2024-01-20

    员工工作态度不端正被辞退原则上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除非员工能证明所谓的工作态度不端正只是公司找的借口,被违法辞退的才有补偿金。

    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00人看过2024-01-20
    一、结合企业文化制度是灌输和贯彻企业文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例如强调“奉献”的企业里,制度就应该多一些反对私利,打击因私损公,而倡导公的内容;强调“沟通”的企业里,制度就应该多一些反对自我封闭,打击地盘主义,而倡导团队凝聚的内容;强调“创新”的企业里,制度就应该多一些反对固步自封,打击过份经验主义,而包容某些失败,倡导学习的内容……反过来讲离开了企业文化的制度就没有生命力了。有时会听到员工在底下这样议论:唉,都这样。我工作过好几个企业了,他们都这样……这就是离开了企业文化的反应。企业在强调产品差异化、品牌差异化的同时,也必须考虑到制度差异化,因为既然你想搞差异,你在运作上就必然和别人不一样,你也就需要不一样的保障了。

    二、与企业发展阶段的适应性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会面临不同的阶段性任务,相应地就不可避免的要应对不同的问题。制度这时的作用是就保障企业在这个阶段的运营,圆满完成阶段性任务。例如在成长阶段的企业中大多强调销售,这时的制度应该偏重销售方面,“能抓住老鼠的猫就是好猫”,而其他的某方面是应该包容;而在发展已经成熟的企业中,更加注重整体协调,所以制度就必须考虑全局,注重综合治理。

    三、与企业资源的适应性制度的功能之一就是不断促进企业资源的完善,而不是无谓消耗资源。就拿人才来说,当企业处于人才缺乏时期的时候,在制度的某些方面就必须考虑到包容性,不要人都让制度罚走了、吓走了,谁还为企业做事?而在人才充沛的时间,就要考虑到对人的综合要求——现在是要质的时期了。

    四、充分考虑到市场因素这是很多企业制度中所缺乏的,所以一线工作人员常常会有所抱怨:领取某物料要签N个字……每个企业因自身业务组合、主力业务及赢利模式等的差异会形成不同的作业流程。

    制度在这里的任务就是充分保障作业流程的顺利实施,就是说手里拿着笔,眼睛却要盯到市场上去,盯到一线去,这样出来的制度才不会成为效率的绊脚石,而且将促进效益提升。

    五、有罚必有奖

    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逻辑,错的反面就是对,罚的反面就是奖。当然实际制定的时候真的完全这么做就太呆板了,不同的事情上奖和罚的比例肯定是不一样的。注意到整体比例就好了,不要失调。

    六、奖罚手段创新其实上面的例子已经谈到了创新手段。这里要指出的是,很多企业的制度里面到处都是钱:罚XX元,奖XX元。这并不好,会让员工觉得就是种金钱交易。变种方式,首先会让人感到新奇、有兴趣,其次只要变到点子上,比单纯金钱手段有用。怎么就到点子上了?员工不想做、不愿做的是什么,不想失去的是什么,这些就是罚的点,当然一定要合理的;员工想做、愿做的是什么,想得到的是什么,这些就是奖的点,当然也必须是合理的。

  • 100人看过2024-01-20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核实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查验新入职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前要求其提供与前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

    (3)对于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毕业前可以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新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3、签订劳动合同

    (1)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等应先由员工签字,单位统一盖章。禁止空白合同、协议盖章。

    (2)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当日签订,最迟不得超过5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保密协议》、《个人信息授权书》,如入职员工需要培训的,还需签订《员工培训协议》。新入职员工拒绝签订上述合同、协议的一律不予录用。4、发放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册人事专员制作《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由收到劳动合同的员工签字确认,根据《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制作员工名册。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 100人看过2024-01-20
    协商并非调岗之必备前提。在员工发生不胜任的情况下,公司无须得到员工的同意就可以单方调岗,不过公司必须留存员工不胜任的证据、以及公司设有并向员工公示过考核制度的证据,以免后期产生纠纷时,公司会是不利的一方。另外绩效考核不需要经过员工同意,但是考核方法需要公示。
  • 360人看过2024-01-20
    辞职后也是可以再入职的。员工辞职后与工人单位协商一致当然能够再次入职,再次入职后可能会涉及试用期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如果过去约定过试用期,那么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如果过去没约定过试用期,那么可以约定试用期。
  • 100人看过2024-01-20

    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和终止。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难度大于固定期限合同。即使在企业发生破产重整、严重经济困难、搬迁等情况下需要集体裁员时,用人单位应当优先留用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重性,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经营状况不大好而又达不到严重困难程度的时候,不利于精简人员;由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工作年限较长,人力资源成本也就相对较高;对于劳动者而言,也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 100人看过2024-01-20
    不可以。一般工作连续满十年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直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上也有一定情形是推定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20
    一般工作连续满十年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直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上也有一定情形是推定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00人看过2024-01-20
    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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