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
1.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
3.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
1、需要具体分析。在法律上,劳动者所在的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是不能扣押本属于劳动者的那一份劳动合同的。如果仅给劳动者一份合同的复印件,那么在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就失去了一份最强有力的能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客观存在的证据。
2、但如果该复印件得到追认,也就是说加盖了公章,或者合同双方都签了字,该复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
3、对于公司只给复印件的行为肯定是不允许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提供原件给你(盖红章的)。公司无权不给。另外劳动者可要求公司阐明提供复印件的理由。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后期由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统筹地区最终认定为工伤的,在此之前受害职工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包括已参保职工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应当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是否属于工伤,用人单位与职工产生分歧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在通常情况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不及时或者根本不申请工伤认定的根本原因在于,用人单位认为该职工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的范畴。那么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用人单位一旦无法举证充分证明自己的观点,那么将面临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即一般情况下,会依法认定职工工伤事故成立。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1、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
1.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
3.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
1、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2、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3、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1.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
2.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3.这项规定既是对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实施的一种惩罚性补偿,又保证了工伤职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单位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而受到损害。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
1.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
3.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
1.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
3.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