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对“末位淘汰制”其实没有作规定。通常,公司对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员工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但其实这是不合法的。
1、不胜任工作,是指在公司无故意提高工作定额的情况下,员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的情形。
2、如果公司要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
(2)对员工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者调岗、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
(3)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如果只是简单的依据员工在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便认定其不能胜任工作,是不符合法律不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单凭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
公司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法律上,对“末位淘汰制”其实没有作规定。通常,公司对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员工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但其实这是不合法的。
1、不胜任工作,是指在公司无故意提高工作定额的情况下,员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的情形。
2、如果公司要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
(2)对员工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者调岗、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
(3)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如果只是简单的依据员工在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便认定其不能胜任工作,是不符合法律不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单凭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
公司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令禁止员工不能在业余时间兼职,只是对员工在外兼职的权利进行了限制:
(1)员工同时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是允许的,除非前一用人单位禁止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否则第一个用人单位不能限制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另外的劳动关系。只是要保证兼职行为不能给本单位造成损失或者侵害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否则员工与兼职单位对于原单位的损失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其次,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兼职,虽然不违反法律,但是有可能因严重违纪,被用人单位开除:
(1)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单位并没有禁止兼职的规章制度或者规章的制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兼职行为影响轻微;单位也没有对兼职行为曾提出过制止,单位无权以兼职为由开除员工。
公司确定录用某个劳动者之后,一般都会先给入职通知、入职须知等,为方便较快确定双方的意愿,要求双方在同意的基础上就签名。在签订入职须知之后,有劳动者视这种签名只是一种通知文件,而并不认可它做正式的劳动合同。
只要双方明确了合同的具体内容,比如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那么即使是入职须知,也算是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确定录用某个劳动者之后,一般都会先给入职通知、入职须知等,为方便较快确定双方的意愿,要求双方在同意的基础上就签名。在签订入职须知之后,有劳动者视这种签名只是一种通知文件,而并不认可它做正式的劳动合同。
只要双方明确了合同的具体内容,比如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那么即使是入职须知,也算是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
1、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辞职。并且,双方达成一致后,员工可以随时走人,不受三十日的时间限制。
2、员工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员工与公司不协商或是协商不一致的,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且,不管公司是否同意辞职,只要按照这个方式通知后即可以辞职。
注意,员工通知公司时要以书面形式,口头通知或是以其他方式通知的,将会受到影响。
3、员工立即辞职。如果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员工人身安全,那么,员工可以不用协商,不用通知,立即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