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最后,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认定员工的加班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
2.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
3.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1、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纠纷一般四十五日内处理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不是企业的职工也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的,职务侵占的主体并不一定是企业的职工,其他组织的成员也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企业职工或非本企业职工构成职务侵占罪几种情况:
1、股东侵占自己出资企业的财产。
2、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3、本企业人员互相勾结,监守自盗。
4、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本企业财物。
5、员工因为薪酬纠纷等原因而擅自截扣公司款项。
6、非本企业的人员也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