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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人看过2024-01-01

    1.公司“劝退”员工,实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逃避责任的一种形式,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06人看过2024-01-01
    个人是不可以缴纳五险一金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但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但不能缴纳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公积金。个人缴纳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需要先去社保局/中心办理业务,签订托管协议服务,填写个人档案及个人信息,再去银行办理开户养老存折,每月25号之前缴纳,如果不缴纳或忘记缴纳,要扣个人滞纳金。
  • 136人看过2024-01-01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205人看过2024-01-01
    1、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2、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 109人看过2024-01-01

      劳动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方式并不是必须要约定的条款。必须要约定的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29人看过2024-01-01

    1.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

    (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2)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2.用人单位不可以降低怀孕女职工的工资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 114人看过2024-01-01

      十年工龄病假工资打折违法是真的吗

      这种说法不是真的。

      最新劳动法中对于病假工资的规定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 136人看过2024-01-01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并超过一个月的,且变更内容是合法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那么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上对其认可。但如果没有书面形式变更,又没有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未满一个月,又或者变更内容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等,则该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是无效的。
  • 112人看过2024-01-01
    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哪些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条款中处处体现“我说了算”,令求职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二是“押金合同”。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时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
    三是“暗箱合同”。多见于民营企业,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对于这样的合同,由于其约定的条款内容与法律相抵触,所以,应当是无效的条款。
    四是“生死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逃避责任。
    五是“卖身合同”。如: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还规定,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
    六是“双面合同”。就是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在劳动过程中并不实际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 112人看过2024-01-01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4.劳动者同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劳动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劳动者和企业还未解除劳动关系还同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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