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则合法,反之违法。经济性裁员适用情形: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要向原单位赔偿。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协议解除;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3、劳动者法定情形下单方解除;
4、过失性辞退;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
1.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即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3.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